
一起流窜入室盗窃案中,被告人向XX面临“团伙、入室、跨区域、流窜”等加重情节指控。一般此类案件难适用缓刑,而律师龙成精准界定其从犯角色,协助赔偿获谅解书,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向XX获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决。法庭上,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正宣读着被告人向XX盗窃案的判决结果。被告人向XX紧张地站在被告席上,眼神中满是忐忑。这起被公诉机关指控为团伙流窜入室盗窃的案件,在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让被告人获得缓刑的。
站在一旁的辩护人——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龙成,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1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在诈骗类犯罪、涉毒犯罪、大型经济类犯罪等方面颇有经验。他深知这起案件对于向XX的重要性,也清楚案件的棘手之处。
公诉机关指控向XX与两名同案犯在2016年5月至7月期间,驾驶轿车流窜于成都市XX区、崇州市等地,实施了3起入室盗窃。第一起在XX区XX镇盗走TCL液晶电视一台;第二起在崇州市XX镇盗走55寸液晶电视一台及XX达电动车一辆,向XX分得200元;第三起在XX区XX镇盗走康佳液晶电视一台时被当场挡获。面对“团伙、入室、跨区域、流窜”等加重情节的指控,龙成的辩护工作可谓是难上加难。
凭借着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龙成很快找到了辩护的关键切入点——准确界定向XX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他指出,向XX在共同犯罪中只负责开车,起的是辅助作用。这一观点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经过龙成的努力,法院完全采纳了该意见,判决书明确认定向XX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从轻处罚。
与此同时,龙成还想到了补强辩护意见。他提出向X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得到被害人徐XX的谅解。为了落实这一情节,龙成协助被告人亲属向被害人徐XX赔偿了200元,并取得了刑事谅解书。最终,法院也予以采纳,在“本院认为”部分确认了“如实供述罪行”及“赔偿并得到谅解”的情节,并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基于上述从轻、减轻的情节,龙成明确向法院建议对被告人向XX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他深知,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精准、专业的法律意见,是塑造案件走向、争取最优结果的关键。他的这份专业判断,源于他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近五年的工作阅历,让他深谙政务运行与制度逻辑,锤炼出严谨、务实、高效的职业风格。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龙成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全部采纳。被告人向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而对比之下,同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实刑。
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流窜入室盗窃案,通常情况下社会影响较大,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龙成通过区分主从犯、落实谅解赔偿等有效辩护手段,成功将被告人从共同犯罪中剥离出来,认定为从犯,从而为其打通了适用缓刑的法律通道,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辩护目标。这也再次体现了龙成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策略思维,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盗窃罪的从犯认定是什么,盗窃罪从犯怎么判”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盗窃从犯怎么定罪,盗窃罪从犯最轻判多久
内容投稿:乐玲可
内容审核:余嘉玲律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