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房拆迁补偿有时候可以和城里房一样,农民朋友别错过啦
村里拆迁,农民能要求拆迁方按照城里房的价格给补偿吗?
农村的地越来越值钱,拆迁时能按照城里房价要补偿吗?
村房和城里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有时是“一样”的,农民朋友别错过了
老王家所在的村紧挨着城市最外环,所以他盘算着拆迁之后直接在城里买套房子,全家搬到市里去,这样孩子上学也方便。可是问了问城里的房价,再和拆迁补偿价对比了一下,老王无语凝噎了:
城里房价比拆迁方给出的补偿单价高出许多、许多、许多。
老王不禁开始想:
城里的房子拆迁了都能换套面积差不多的新房,自己这么大的地界儿都换不出一套面积比自己的房子小很多的商品房,是不是自己遇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太合理?村子离市离这么近,自己能不能比照城里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要补偿?
相信还有很多农民朋友也有和老王一样的疑惑,即明拆迁律师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宅基地房拆迁补偿和城里房价不对等,并不代表补偿一定不合理
都说“价值决定价格”,一直以来,村子里的宅基地房屋通常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本身就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市场价”,再加上交易受限,所以通常在大家眼里就会留下一种“没有城里房值钱”的印象。
根据各地现行的相关拆迁管理规定,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补偿时,参考的主要是村房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村房重置成新的价格通常和城里的商品房售价也是划不上等号的。
另外,和城里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不同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在宅基地房拆迁时,除了房屋拆迁补偿之外,拆迁方还要对被征收宅基地的所有权进行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部分征地补偿中的大部分也应当发放到被拆迁农户的手里。
所以说,村房拆迁时,房子的补偿单价赶不上城里商品房的房价,并不意味着补偿标准一定不合理,被拆迁人朋友要结合具体情况,计算各项补偿项目加在一起的总的补偿,来判断补偿标准是不是合理合法。
村房和城里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有时是“一样”的,农民朋友别错过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也就是说,如果有农民朋友所在的村子已经经过了一次土地征收,土地性质已经转为国有,那再对地上的房子进行征收拆迁时,农民朋友就可以主张按照城市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另外,对一些距离城市繁华地段很近的城中村房屋进行拆迁时,要充分考虑到土地房屋的区位价值,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拆迁人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降低。
当然,就像咱们上文所说的,这并不代表着所有的村房都能直接按照城里房屋的补偿标准要补偿。实践中农民朋友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拆迁补偿标准是不是合理。
总的来说,如果要所有村房直接按照城里商品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或者商品房售价进行补偿,从现在来说还不太现实。但是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农村土地将在很大程度上被盘活,村里的地也会越来越“值钱”,村房拆迁补偿标准也会顺势提高。到时就算不参考城里房价,拆迁方在补偿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村房和集体土地的价值,合理提高补偿标准,给被拆迁农民一个满意的补偿。
关于《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补偿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补偿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补偿内容
1.土地补偿费: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应支付土地补偿费。
2. 安置补助费: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3.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
4.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如农作物、树木等的补偿费用。
5. 社会保障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3)补偿方式
1. 货币补偿:
▷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通常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本或市场价值。
▷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2.产权调换:
▷ 提供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房屋作为补偿,通常是在同一或类似地段提供置换房屋。
▷ 产权调换时,所选取的安置房的总面积按超出被拆迁住宅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
3.结合型补偿:
▷ 既给予货币补偿,又提供产权调换。这种方式旨在更全面地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
4)其他注意事项
▷ 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确保补偿的公平和合理。
▷ 保障居住条件: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5)具体补偿标准
▷ 房屋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 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6)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前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7)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对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地类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
此次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范围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梁某某与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错误执行赔偿案件,原告梁某某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被告于2020年7月15日对原告作出的赔偿决定;2.判令被告限期安置原告家庭五人房屋325㎡、并对325㎡之外的1694.66㎡房屋给予等面积房屋置换或按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约每平方米11802元)给予总价约20000377.32元的货币赔偿、支付2016.5.3—2020.10.15期间5人过渡费共计212000元(800元/月/人*5人*53个月)、被砸日常物品125233.2元、酒作坊物品或成品酒1142164元。
合计21479774.52元。
(二)对违法强拆导致的赔偿,其标准参考2011年12月21日郑州市中牟产业园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印发郑州市白沙绿博组团合村并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管委2011]5号)中对无过错的原告有利部分的补偿标准,而排除该方案中明显违法,特别是侵害作为被征收人的原告合法利益部分的适用,才能够达到个案平衡,实现法律“正义”。
被告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梁某某一户三人的过渡补助费(自2016年5月起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至安置房交付后三个月止),被告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某某支付拆迁奖励费25000元。
✎朱某某与淮南市三和镇洞山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朱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洞山村委会赔偿损失98000元[其中宅基地0.8亩,按照安徽省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三和乡补偿标准补偿款41600元(0.8×52000);
5间草房140平方米补偿款54600元(140×390);
水泥猪圈30平方米补偿款1800元(30×60),以上共计98000元]及2015年6月至2019年1月资金占用利息20580元(利息按年利6分计算),以上共计118580元;
2、判令洞山村委会承担诉讼费用。
但是洞山村委会以当时村里经济能力有限为由没有对涉诉朱某某的宅基地、五间草房、水泥猪圈进行任何拆迁补偿,承诺在以后有经济能力一定予以补偿。
驳回原告朱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72元,由原告朱某某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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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表
内容投稿:萧芮
内容审核:崔圣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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