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1.建设用地位于第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2、货币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20.3125万元,由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凤凰庄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3、社会保障安置:
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04.0625万元,由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4、实物安置:
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政策,另行制定回迁安置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淄发改价格〔2023〕31号文件相关内容解读
淄发改价格〔2023〕31号文件主要涉及淄博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该文件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
1)征地补偿的构成
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因区县和区片而异,例如张店区部分区片地价为每亩9.6万元,部分为每亩8.5万元;淄川区部分区片地价为每亩7万元,部分为每亩6.5万元等。
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如房屋、农田水利设施、树木等)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2)住宅征收与补偿
1. 补偿原则: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2.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建筑面积、成新、楼层等因素确定;房屋产权调换则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算差价。
3)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征收部门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根据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具体用途、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4)获取准确信息的途径
为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淄博市征地补偿标准,建议访问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人民政府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直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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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山东淄博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淄博拆迁计划
内容投稿:齐仪
内容审核: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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