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个月,天津河西区某商城的餐饮店老板们遇到了一件怪事:好几位店主先后接到同一位顾客的索赔,对方自称“张媛”,说吃完店里的东西上吐下泻,给出的诊断证明全是“细菌性急性肠胃炎”,张口就要退餐费、赔医疗费,不给就威胁“平台曝光、差评轰炸”。
店家们怕影响口碑,大多赔钱了事。
民警一查,发现这位“张媛”根本是假名,她的真实身份是王某某,和她同行的男子杨某是她的男友——两人给50多家餐厅发过同款索赔,累计敲诈了2万多元。更离谱的是,这俩人根本没有任何就医记录,那些诊断证明和医疗发票,全是伪造的。
警方查获的多份伪造医院诊断证明书样本
9月2日,民警将二人抓获,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二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涉案嫌疑人被办案民警在派出所前抓获
案子看似简单,但背后藏着一个很多人都绕不明白的法律问题:这俩人既伪造了诊断书骗人,又拿差评威胁商家,为什么定的是敲诈勒索罪,不是诈骗罪?
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看起来有点像,但内核完全不同。
诈骗罪的核心是“骗”——你虚构一个事实,让对方信以为真,主动把钱交出来。敲诈勒索罪的核心是“吓”——你拿后果要挟对方,对方因为害怕,被迫把钱交出来。
放到这个案子里,问题就变成了:那些餐饮店老板,到底是因为相信了“张媛真的吃坏了肚子”才赔钱,还是因为害怕“差评轰炸、平台曝光”才被迫掏钱?
答案很明确。202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批规范职业索赔的典型案例,里面给出了一个非常清晰的判断标准:行为人恶意制造或虚构损害事实,同时以举报、曝光、差评相要挟索取财物的,统一适用敲诈勒索罪。
只有一种情况定诈骗罪——行为人仅仅虚构了事实,没有发出任何要挟,商家完全是因为被蒙蔽才主动退款。
王某某、杨某的套路,精准踩中了第一条。他们伪造诊断书只是“前戏”,真正的杀手锏是那句“不赔钱就曝光、差评轰炸”——对餐饮店来说,一条差评能让一天的流水掉一大截,批量差评甚至可能让店铺被平台降权。商家不是被“伪造的病情”骗了,而是被“商誉受损的恐惧”压着交了钱。
想象两个场景。
场景A:有人拿着一张假病历来找你,说自己在你店里吃坏了肚子,你一看病历挺像真的,心想“确实是我的责任”,于是主动赔了钱。这是诈骗——你被虚构的事实骗了,自愿掏钱。
场景B:同一个人拿着假病历来找你,你心里其实怀疑病历是假的,但他紧接着说:“今天不赔钱,我就去大众点评、美团、小红书全给你刷一星差评,再打12315举报你。”你明知道这人可能是在讹你,但一想到差评带来的后果,你还是咬着牙把钱给了。
这是敲诈勒索——你不是被骗了,你是被吓住了。
王某某、杨某干的事,就是场景B。他们伪造诊断书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商家“相信”,而是为了让自己的索赔“看起来像真的”,增加商家的心理压力。真正让商家掏钱的,是那句“曝光、差评轰炸”。
这不是孤例。过去十年,全国各地法院审过的类似案件,判决结果高度一致。
2026年6月,上海杨浦区法院判了一个案子和本案几乎一模一样。被告人杨某利用AI伪造急性肠胃炎的就医记录、诊断证明,以投诉、差评要挟餐饮商家,累计敲诈得款2500元、未遂7000元。法院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6年1月,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案:苏某在餐馆就餐时,故意把蟑螂投进饭菜,然后以“举报餐馆违反食品安全法”要挟商家索赔,五次作案、四次得手。法院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还有一起对比案例:黄某等人伪造买家快递单和食品胀袋视频,虚构商品质量问题,骗取商家退款9万余元。但他们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威胁——没有说“不给钱就曝光”,没有说“不退款就差评”,商家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退款。这个案子,法院定了诈骗罪。
三组案件一对比,规则就彻底清晰了:只要出现了“曝光、差评、举报”这类商誉要挟的话,诈骗罪就被直接排除,敲诈勒索罪是唯一选项。
理论上说,王某某、杨某的行为确实同时符合两个罪的构成要件:伪造诊断书对应诈骗罪的“虚构事实”,威胁曝光对应敲诈勒索罪的“要挟索财”。这在刑法理论中叫“想象竞合”——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但司法机关在长达十年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套比理论更简洁的操作标准:这类案件中,只要被害人交付财物的核心动因是“恐惧商誉受损”,就直接按敲诈勒索罪处理,不再作竞合判断。 原因很简单:商家不是被骗的,是被吓的。
诈骗罪那个“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主动交付财物”的核心要件,从一开始就不成立。
2020年,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也给出了同样的逻辑:碰瓷中虚构被害事实骗取赔偿的,定诈骗罪;碰瓷中存在要挟索财的,定敲诈勒索罪——两条路泾渭分明,不混在一起搞竞合。
目前本案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属于初步定性,最终罪名要等法院判决才能确定。但综合现行规则和同类判例的执行口径,这个定性几乎没有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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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什么情况属于敲诈勒索,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内容投稿:周悦安
内容审核:王钏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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