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常德市德山区S320线汉寿新兴至常德经开区何家坪公路工程项目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政国土挂字第25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乌塘岗村、二岗桥村、何家堤村、康家吉渔场、范家潭村集体土地33.9524公顷集体土地。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及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乌塘岗村、二岗桥村、何家堤村、康家吉渔场、范家潭村(具体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二)征地位置: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乌塘岗村、二岗桥村、何家堤村、康家吉渔场、范家潭村。
(三)征地面积:
33.9524公顷(509.286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有房产证的房屋在拆迁时,通常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价值补偿
▷ 房屋价值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主要部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考虑房屋的区位、建筑面积、结构、成新及市场价值等因素。
▷ 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 拆迁导致住户需要搬迁和临时安置的,应给予相应的费用补贴。这包括搬迁产生的费用和过渡期间临时居住的费用。
▷ 补贴标准通常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进行划档补贴,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如果房屋用于经营性用途,如商铺、工厂等,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将造成经济损失。
▷ 拆迁方应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金额一般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特殊情况说明:
▷ 若房屋存在产权争议,需先解决产权纠纷后才能确定补偿的归属和方式。
▷ 对于未经审批的违规改扩建部分,可能无法获得与合法面积相同的补偿。
补偿方式与标准:
▷ 补偿方式可以灵活选择,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结合两者的方式进行补偿。
▷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还会考虑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
常德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确定的。
1、市场价补偿安置――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 2、异地产权房屋安置――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超出或少于应安置面积的部分按实结算差价。✎孙某某、常德市为民粮食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孙某某上诉请求:
依法改判为民公司就其名下位于武陵区的房屋在拆迁补偿过程中获得的临时安置费8442.9元,搬迁费3500元,搬迁奖20000元,房屋征收配合奖10000元,停产停业补偿17713元,装饰装修费用37856元以及房屋租金26000元,押金3000元,以上共计126511.9元归孙某某所有。
事实和理由: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孙某某与为民公司在合法的租赁关系存续期间遇到第三方征收行为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基于公平原则与损失填平原则,孙某某作为合法承租人有权就第三方给予的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余征收补偿款主张权利。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30.24元,由孙某某负担。
✎谭某某、丁某某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临时租金费的认定也与行政法规规定不符,被上诉人一审所诉请的所谓临时租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租金,而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三十条所规定的安置补助费,此项费用的由来依据,是巧家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巧政发【2016】21号《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筹建期巧家县应急用地处理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按此《实施细则》规定,其界定依据是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性质属于工程应急用地安置补助费,其所有权也属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定的《荒山转让合同》第四条判定其权利归属显然违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多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27元,予以退还上诉人谭某某,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需要,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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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常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常德市征拆补偿标准文件
内容投稿:祁世
内容审核: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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