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如果你不同意修改,对方单方面是无权修改或者重新签订的。是否同意修改拆迁协议是拆迁户的自由,不能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要查找政府拆迁补偿方案,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直接咨询
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公室进行查询。这是获取拆迁补偿方案最直接的方式,可以得到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2)官方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会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因此,可以关注政府发布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拆迁补偿方案的相关信息。
3)官方网站查询
可以登录当地政府的官方网站,在网站中搜索拆迁补偿方案的相关内容。政府网站通常会发布最新的政策文件,包括拆迁补偿方案。
4)申请信息公开
如果政府没有主动公开拆迁补偿方案,或者公开的信息不够详细,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政府提供拆迁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
要查找政府拆迁补偿方案,可以通过直接咨询、关注官方公告、官方网站查询以及申请信息公开等途径进行。在查询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1、房屋拆迁补偿款找房屋征收部门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如果没有住房担忧且不愿花几年时间等待安置房建设的人,一般会选择货币补偿。
其原因:
(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如果缺少住房,可以选择房屋安置,而且可以保值。
但是建设周期长。
各有利弊,主要看个人选择。
✎张家港华源玻璃有限公司与张家港金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华源公司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依法改判金星公司支付华源公司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合计510万元(暂定510万元,具体金额待司法评估后进行变更确认);
2.二审案件受理费由金星公司负担。
2.一审中华源公司提供了以下证据:
锦某某(2020)第13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的附件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子江管委会)与金星公司2019年10月8日签订的《拆迁框架协议》、锦丰镇政府土地管理局提供的金星公司厂房航拍照片、2020年10月9日华源公司代理人与锦丰镇财政局肖某某的录音、锦某某(2020)第15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金星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一审陈述、金星公司与案外人张家港华尔润玻璃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交接手续及房地产转让协议,足以证明案涉房屋已经拆迁。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7500元,由上诉人张家港华源玻璃有限公司负担。
✎李某某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撤销案件,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1、《补偿方案》,拟证明原告获知永定区人民政府官网登载的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情况。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朱某某、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社区居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上诉人朱某某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2民初4113号民事判决;
2.判决朱家洼居委会撤销《崂山区金家岭街道朱家洼社区村庄改造住宅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崂山区金家岭街道朱家洼社区村庄改造住宅房屋搬迁安置补充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充补偿方案》)、《\u003c朱家洼社区村规民约\u003e补充规定》;
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朱家洼居委会承担。
关于一审法院认为第三点:
朱某某要求朱家洼居委会恢复朱某某依法享有的福利待遇并补发违法取消朱某某的福利待遇45,000元,因朱家洼居委会系依据《朱家洼社区村规民约补充规定》取消朱某某的福利待遇,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案件范围,根据朱某某的前述事实和理由,系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朱某某负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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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补偿问题找哪个部门,拆迁的赔偿款谁给
内容投稿:喻夏琴
内容审核:王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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