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家庭能够住进公租房,是实实在在享受到国家的住房保障福利。房租低廉,不少小区配套交通也比较便利,解决了大量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年轻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居难题。
可不少租户心里有一个误区:房子成功分到手里,就可以踏踏实实一辈子住下去。现实并不是这样。
最近两年,全国各地住建部门都在常态化开展公租房资格复核、专项排查工作,不少地方陆续公示清退名单。很多家庭并不是犯了多大的错误,只是对政策了解不够,心存侥幸,到头来辛苦排到的保障房被收回,有的还要补缴相关费用,留下不良保障记录。
很多人被清退,并不是主观故意占便宜,而是不清楚租住规则,稀里糊涂踩了政策红线。今天就把公租房最容易踩坑的5类情形讲透,正在居住公租房的家庭,建议对照看一看,避免自己无辜中招。
这里先要说明:公租房不属于个人房产,是国家保障性住房。分配原则是保障真正住房困难的群众。租住资格不是永久有效,管理部门会定期复核家庭收入、资产、住房情况,居住行为也有明确约束,一旦不再符合条件,就需要按规定腾退房屋 。
第一种:家庭收入、资产上涨,名下新增房产,不再符合保障标准
这是各地清退名单当中占比最高的一类情况。
当初申请公租房的时候,家庭收入、存款、车辆、房产,全部要达到当地划定标准,才可以配租入住。住进房屋之后,家庭条件慢慢改善,工资收入提高,购买新房、继承受赠房产,添置价值较高车辆,家庭资产超出当地保障上限,就不再具备继续租住公租房的资格。
很多租户抱有侥幸心理:房子已经分到我手上,家里条件变好,我不说别人就不会知道。
现在多部门大数据已经联网互通,不动产、车管所、社保税务信息共享。什么时候买房、购置车辆,后台数据比对就能够核查出来,不完全依靠个人主动申报。
现实当中有不少类似情况:有的住户买了新房,想着新房装修完毕再搬家,过渡期间继续住着公租房,还没等到搬迁,就收到腾退通知;有的家庭购置私家车,车辆价值超出当地保障资产标准,自己并不知晓相关规定,复核排查之后被要求搬离。
这里提醒大家:并不是工资稍微上涨一点就要立刻搬走。各地每年会开展资格复核。如果家庭住房、收入、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已经不符合公租房条件,建议主动前往社区或者住房保障窗口申报,按流程办理退租。
如果刻意隐瞒家庭实际情况被核查发现,将会被清退;属于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的,还会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 。
第二种:转租、转借、私下交换公租房居住
这是公租房管理一条硬性红线,一经查实,会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公租房,只允许申请人以及登记在册的共同家庭成员自住。
实际生活里,有部分住户,把公租房偷偷对外出租赚取差价;也有人免费借给亲戚朋友长期居住;还有租户私下互相调换房屋,没有向管理单位审批备案,这些行为全部属于违规。
不少人觉得,我不收一分钱,只是借给亲戚暂住,应该没有问题。政策层面并不区分是否收取租金,转借、擅自调换房屋,都属于违规行为。
如今核查手段越来越完善,物业上门入户巡查、水电燃气使用记录、小区门禁人脸识别,再加上群众举报,很容易发现实际居住人和登记申请人不一致。
一旦查实违规转租转借,房屋强制收回;有租金收益的会没收违法所得;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的,记入保障信用档案,5年之内不能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得不偿失 。
第三种: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房屋超过6个月
有些住户,外出打工、回老家生活,长期不在公租房居住,房屋长期锁闭空置,又没有向管理单位报备,就会触发腾退条款。
公租房房源资源有限,还有大量住房困难家庭还在排队轮候。拿到房源却长期闲置,相当于占用宝贵的保障资源。
关键点要分清:不是只要外出就必须退房。
如果确实有客观原因,需要长期离开本地,比如外出务工、异地看病治疗,没办法在此居住,千万不要把房子搁置不管。一定要提前联系社区或者住房保障中心,如实说明情况,做好报备登记,履行报备手续之后,就不会认定为无故空置。
没有报备的前提下,水表电表长期几乎没有使用记录,物业多次上门找不到住户,就会列为空置线索开展核查,最后下达腾退通知。不少外出务工家庭,就是忽略报备这一步,导致房屋被清退。
第四种:私自拆改房屋、大规模装修,拒不恢复原状
公租房交付时大多为简装,可以直接入住。部分租户入住之后,为了居住舒适,砸墙体、改动水电管线、私自打隔断,改造房屋主体。
按照管理办法,承租人不可以擅自对公租房进行装修改造。如果确实有简单改造需求,必须提前向运营管理单位提交申请,得到正式批准之后,才可以施工 。
很多住户私自改动墙体、管线,等到退租或者被要求腾退的时候,房屋损坏严重,拒绝把房屋恢复到入住原始状态,会被要求退回房屋。
日常添置家具家电不受限制,但是严禁私自改动房屋墙体、主体结构。退租的时候,房屋需要恢复原始样貌,人为造成房屋设施损坏,承租人需要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第五种:累计拖欠租金达到6个月以上
公租房租金标准本身偏低,但同样不能无故长期拖欠。
无故拖欠租金,累计时长超过6个月,经过多次催告仍然拒不缴纳,管理单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腾退房屋。
偶尔手头紧张晚交一两个月,及时补齐租金,一般不会直接清退。千万不要抱有“公租房租金便宜,拖着无所谓”的想法。
一旦走到清退流程,不仅要补齐全部拖欠租金,还会产生违约金。拒不搬离的,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期还会收取高于公租房标准的房屋占用费,拖得越久个人损失越大 。
另外两件重要事情,租户一定要记牢
第一,租赁合同到期,想要继续居住,不会自动续期。需要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主动提交续租申请,重新审核家庭资格。审核通过,才可以续签合同继续居住。到期不主动申请,到期就要腾退房屋。
第二,不得在公租房房屋内从事各类违法活动,一旦查实,直接清退。
住公租房,记住5个要点,避开各类风险
1. 家里买房、买车,收入资产出现较大变化,拿不准是否符合条件,主动咨询社区、住房保障窗口,该申报就申报,不要心存侥幸。
2. 房屋仅限登记家庭成员自住,不转租、不外借、不私下交换住房。
3. 如果长期外出不在本地,务必做好报备,不要让房屋无故空置半年无人居住。
4. 按时缴纳租金,杜绝长期拖欠;不私自砸墙改动房屋原有结构。
5. 积极配合每年入户走访、资格复核,收到通知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公租房是惠民民生福利,并不是终身私产。符合条件就安心居住,条件不再达标,就按规定退出,把房源留给真正有困难的家庭。很多住户被清退,不是刻意想钻政策空子,只是不熟悉相关规定,踩中红线,最后房子没了,还留下不良记录,实在可惜。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政策科普解读,依据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整理,各地执行细则、资产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实际办理、处置以当地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本文不作为办事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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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公租房是小区房吗,小区内有公租房缺点
内容投稿:成诺
内容审核:刘娜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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