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十块钱的学平险,孩子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却拿着晦涩的医学编码拒赔? 是合同条款白纸黑字,还是保险公司精心设计的隐形门槛?
近日,记者了解到湖南的这起理赔纠纷,给所有买保险的家庭都上了一课。
事情发生在湖南邵阳洞口县。2025年2月,小昊的家长看到中小学生平安保险的投保通知,想着50块钱也就一杯奶茶钱,能给孩子买份健康兜底,便为孩子投保了该学平险。
保单约定得明明白白:保障期限从2025年3月1日到8月31日,涵盖住院医疗和重大疾病保障。没人希望保险派上用场,但风险总是不期而至。
同年7月1日,小昊因身体不适就医,一纸诊断书让全家瞬间沉了心:左腹壁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随后孩子入院接受病灶切除手术,术后病理报告明确诊断为原发性恶性肿瘤。
拿着全套病历资料,家人向保险公司提交了重疾理赔申请。本以为保单能在关键时刻搭把手,谁知等来的却是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部分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的理由,说出来让普通人一头雾水:他们搬出国际疾病分类编码标准,认定小昊的病对应编码C43,属于“皮肤恶性黑色素瘤”。而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里刚好写着:“黑色素瘤以外的未转移皮肤恶性肿瘤”,不在重疾保障范围内。
据此,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对保额更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直接作出拒赔决定。
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未就专业争议反复拉扯,而是按照正规流程维权:首先向保险公司索要加盖公章的书面拒赔通知书,固定全部病历、投保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随后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洞口县人民法院。
免责条款不是印了就算数,必须尽到明确说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所涉学平险属于小额普惠型保险,投保流程多为线上极简模式,投保人仅需几步操作即可完成,全程耗时短、条款信息密度高。
像“特定医学编码的肿瘤不赔”这种高度专业的限制性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既没有加粗标红突出提示,也没有强制投保人阅读确认,就属于没有尽到明确说明义务。
通俗来说,藏在几十页合同里的专业条款,没给老百姓讲明白,就不能拿来当拒赔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单方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普通投保人只有“投保或不投保”的选择权,不具备协商修改条款的议价能力,双方天然存在信息与地位的不对等。
当“恶性肿瘤”的定义在临床医学和保险编码之间出现模糊地带时,法律规定应当作出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解释,这是保险法保护弱势缔约方的核心规则。
法院审理后查明,小昊所患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实际医学编码为C49(结缔组织和软组织恶性肿瘤),形态学编码M8800/3,明确属于原发性恶性肿瘤,根本不是保险公司主张的C43黑色素瘤。
法官在判决中特别强调:判断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能机械套用医学编码标准,应当以普通投保人的通常认知与合理期待为核心判断标准。
消费者花几十块买学平险,合理预期就是“确诊重疾能赔钱”,不可能要求人人都精通疾病分类编码。保险公司用专业术语人为缩小赔付范围,属于对合同条款的不当限缩,法律不支持。
最终,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已正式生效。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与资料无关
最后给所有买保险的朋友提个醒:投保时别只看保费高低,务必重点查看免责条款,尤其是健康险里的疾病定义、除外情形,遇到看不懂的专业术语一定要问清楚。
遇到拒赔,第一时间索要加盖公章的书面拒赔通知书,要求写明拒赔理由、对应条款和依据,同时固定好全部病历、投保记录、沟通凭证等核心证据。
认为拒赔不合理的,可以拨打 12378 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向监管部门反映;调解无果的,可持完整证据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共担,严谨的条款是衡量风险的标尺,绝不应成为保险公司规避赔付责任的文字游戏。敬畏契约精神,尊重普通人的合理期待,保单才能真正撑起风雨中的保护伞。
信息来源:《投保学平险后孩子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 法院判赔:合同条款不能成为“文字游戏”》2026-09-08 11:55 红星新闻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孩大病保险不理赔怎么办,小孩大病险到底该不该买”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小孩大病保险哪个险种好,孩子大病保险有必要买吗
内容投稿:鲁可
内容审核:刘娜娜律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