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提议废除劳务派遣,近七千万“二等员工”盼到出头之日了吗?
今年两会,政协委员周世虹提出了一个得到全民大众强烈支持并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且劳动者主人翁、归属感的建议:建议把劳务派遣制度直接废掉。
注意,不是打补丁,不是加强监管,是连根拔起。
消息一出,评论区直接炸锅,无数打工人连夜点赞。
先说说这是咋回事。
按规定,劳务派遣本该是“配菜”——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才能用,临时性还不得超过六个月,派遣工比例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法律写得明明白白。可现实呢?
配菜被端成了主菜。
多少人在同一家单位干七八年,工牌颜色不一样,工资差一截,晋升没份儿,福利隔一层。
出了事更热闹:用工单位说“你不是我的人”,派遣公司说“钱不是我发的”,劳动者就像个皮球,被踢来踢去。
更绝的是还有个操作叫“逆向派遣”。
先让你离职,再通过派遣公司把你“派”回原岗位。
工位没换,领导没换,连桌上那盆绿萝卜都没挪窝,唯独你的身份从“自己人”变成了“外来人员”。
这就像谈了十年的恋爱,突然对方说要跟你“重新认识”,对象的还是同一个对象。
企业为啥乐此不疲?
说白了,劳务派遣就是一张“责任免单”。
社保、加班费、经济补偿,直接用工该掏的钱,一套流程下来省一大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曾超过6000万人,遍布各行各业。
这不是小打小闹,这是一个庞大的“隐形用工帝国”。企业省下的每一分钱,都是从劳动者的安全感里抠出来的。“节约”下来上万万亿资金,根本就没有回到企业,这些被“节约”下来的庞大资金到底去了哪里?
说到这个,我斗胆推测一句:真要废了劳务派遣,企业大概率不会乖乖直签或执行,而是给旧问题换件“新马甲”。
如果真出现如此阳奉阴违、抵制对抗国家新政的无论什么企业,无论谁掌管,斗胆建议我们的政府和司法部门,一定要从严惩处和迅速清理、清除、问责并快速更换那些抵制抗拒新政策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负责团队,抵制抗拒之风必然立马杀住。否则,昨天、今天、明天照样……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里,早就出现过“假外包、真派遣”——合同上写的是业务外包,实际上员工照样由原企业考勤管理。
以后可能更进一步,让你注册个个体户,美其名曰“灵活就业”,老板摇身一变成“合作伙伴”。
这招“移形换影”,比派遣还隐蔽,更具危害性。
周世虹自己也点破了这一层,算是把话说到点子上了。
对了,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
有人担心,废了派遣企业招人更谨慎,岗位会变少。我倒觉得不仅是想多了,而是利益链条极力想维持这个轻而易举就能“被节约”庞大资金的剥削机制继续啃食和吞咽广大劳动者的人血馒头。
该有的岗位一个不会少,变的只是企业不能再当“甩手掌柜”。
谁用的人,谁管到底,天经地义。
真有季节性用工需求,规范的固定期限合同完全能兜住。
所谓“灵活”:就是维护旧剥削体制的障眼法,再就是只能“灵活”企业的责任,把风险全焊死在劳动者身上。这个所谓的“灵活”二字,刮削走了多少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和血汗钱?
这项提案最大的价值,未必是马上废除什么,而是把一个憋了二十多年的问题顶到了台面上:
同一家单位、同一份劳动,凭什么有两套待遇?
一个人的工龄、社保、晋升通道,不该由合同上盖的是哪家公司的章来决定啊?
提案到落地还有立法程序要走,过渡、衔接、转签,桩桩件件都是硬骨头。
但方向对了,路再绕也绕不到哪里去。
说到底,这场讨论撕开的,是几千万打工人憋在心里的那句问话:我天天在这干活,凭什么不算你的人?
你在单位当过“派遣工”吗?
工牌是不是比别人矮一头?
评论区聊聊,看看有多少“隐形人”一直没被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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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废除劳务派遣制吗?##为什么网上很多人都在声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谁是最大受益者?##为什么单位用工热衷于劳务派遣##为什么要有外包和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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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同工不同酬可以要求赔偿吗,同工不同酬有告赢的吗
内容投稿:岑茹
内容审核:崔圣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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