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规的要求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是指对拆迁房屋补偿金额中的房地产部分进行估价。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电话迁移费、有线电视迁移费、水电表迁移费、空调迁移费不包括在评估之内。第四条桂林市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机构,应当取得三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等级。第五条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包括对被拆迁房屋的分类评估和分户评估。分类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按照区位、结构、用途、成新等分类以栋为单位进行的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的评估。分类评估应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户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按户根据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结合该房屋的楼层、朝向、成新、装修等因素进行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评估。分户评估的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共同委托。第七条安置房屋的评估方式,属于集中成片安置的住房,按照被拆迁房屋分类评估的办法按幢或者住宅区进行评估,不作分户评估
属于非住宅房屋和零星安置的住房,实行分户评估。第八条同一拆迁范围分类评估应由一家评估机构承担,并报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九条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方法:
住宅房屋的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非住宅房屋的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三项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公益事业房屋、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评估。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批准期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第十条房屋区位价因素,以本市划分的拆迁地段区位为依据。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价格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价款。第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等规定,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并向委托人出具估价报告。评估机构有义务向拆迁当事人解释估价依据,采用的评估方法等相关事宜。第十三条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格,就补偿金额达不成协议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以分户评估的价格确定。第十四条拆迁当事人就被拆迁房屋的评估补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按《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执行。第十五条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评估机构及其估价师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转让拆迁补偿评估业务或者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从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
(二)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严重失真或者恶意串通损害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第十六条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活动的监督,并对评估机构的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如评估机构及其估价师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本规定由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与《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施行。
桂城平洲征收农民房补偿标准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方具体实施政策确定,补偿内容通常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具体标准因区域、地类及政策调整而异,需通过政府公告或咨询征收部门获取最新信息。以下为详细分析:
1)补偿标准构成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应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1.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具体倍数由地方政府根据区位、土地产值等因素调整。例如,若某地块年产值2000元/亩,按8倍计算,则土地补偿费为16000元/亩。
2.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若人均耕地较少或无法通过农业安置的,可能提高补助标准或采用社保安置等方式。
3.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果树、林木等):按实际价值或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 青苗补偿:按作物种类、生长阶段评估,如水稻每亩补偿500▷1500元。
2)桂城平洲区域补偿标准参考
桂城平洲作为佛山市南海区的一部分,其征收农民房补偿标准可能参考佛山市或南海区的相关政策。结合类似地区(如广西桂平市)的补偿框架,桂城平洲的补偿标准可能包含以下特点:
1. 区片综合地价:部分地区已实行区片综合地价政策,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设定统一补偿标准。例如:
▷ 一级区片(城区周边):约4万▷6万元/亩;
▷ 二级区片(乡镇中心区域):约3万▷4万元/亩;
▷ 三级区片(偏远农村):约2万▷3万元/亩。
(注:具体数值需以佛山市或南海区最新发布的区片价为准。)
2. 特殊情形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可纳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费用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
▷ 留用地安置:按一定比例(通常为被征地面积的10%▷15%)划拨国有土地给村集体发展产业。
3)获取最新补偿标准的途径
1. 官方渠道查询:
▷ 登录“佛山市人民政府官网”或“南海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征地信息专栏,查询最新征地公告及补偿方案。
▷ 访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获取全省征地补偿政策文件。
2.咨询当地部门:
▷ 联系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或桂城街道办事处,获取桂城平洲区域的具体补偿标准。
▷ 咨询征收项目实施单位(如土地储备中心或征地拆迁办公室),了解项目涉及的补偿细则。
4)注意事项
1. 动态调整:补偿标准每3▷5年更新一次,需关注最新文件,避免使用过期标准。
2. 协商机制:对补偿有异议时,可通过听证会或行政复议维护权益,确保补偿过程公开透明。
3. 法律保障:确保补偿款足额发放,避免截留或挪用,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桂城平洲征收农民房补偿标准,桂林拆迁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桂林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桂林拆迁规划
内容投稿:吕和
内容审核:崔颢律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