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买卖签了合同付了订金,却因卖家原因合同解除,剩余订金还能要回吗?利息又该如何主张?当面临此类困境,怎样的律师能有效解决问题?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例寻找答案。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买卖是一件大事,涉及的金额往往不小。一旦交易出现问题,比如合同解除后订金退还的纠纷,就会让当事人陷入困境。广州番禺的一位委托人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
这位委托人因女儿入学需求,在2018年与被告签订了《某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以120万元购买被告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的拆迁安置房屋,并支付了15万元订金。然而,被告始终未分得拆迁安置房,双方于2023年8月协商解除原合同,签订了《某安置房订金退回协议》,约定被告分四期退还全部订金15万元且不计利息。但被告仅退还3.6万元,剩余11.4万元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
此时,寻找一位专业的律师就成了委托人的当务之急。那么,该如何选择对口的律师呢?在这种合同纠纷中,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合同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的梁广宇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合适的人选。梁广宇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前在劳动部门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劳动纠纷实践经验,执业后又成功办理了逾1000件各类案件,涉及各个法律领域,尤其擅长劳动纠纷、工伤索赔、合同纠纷等领域。
梁广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他首先进行了证据固定,收集并整理了《某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某安置房订金退回协议》、第三人代收订金的凭证、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被告收取订金、承诺退款及未足额履行的事实。这一步骤体现了梁律师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接着,梁广宇律师对诉讼请求进行了精准化。结合协议中“第四期订金应于2024年2月退还”的约定,明确利息起算点为2024年2月16日,即协议约定的退款期限届满次日,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种精准的判断和处理,显示了梁律师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
庭审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质证与抗辩权利。梁广宇律师重点强调,第三人作为协议见证人到庭认可原告主张,进一步佐证了退款协议的真实性。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指出原告提交的证据已形成高度盖然性证明力,足以证实被告欠付订金11.4万元的事实。在法律适用方面,梁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及法定孳息(利息)的规定,论证了原告主张利息的合法性,确保诉讼请求于法有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梁广宇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订金11.4万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如果被告未履行判决,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时,选择一位专业、经验丰富且认真负责的律师至关重要。梁广宇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帮助委托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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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广东购房补贴政策最新消息2026,在广东买房的手续流程
内容投稿:顾诗
内容审核:万怡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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