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对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没有补偿的。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开发商占用民宅,应依法给予被占地农户合理、公平的补偿,补偿内容涵盖多个方面。
1)宅基地补偿
1. 补偿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综合考虑宅基地的区位、面积、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等因素确定,或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2.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即根据区片综合地价或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补偿金额;以及重新安排宅基地,即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重新划拨宅基地给被占地的农户,并可能给予搬迁费用补偿。
2)房屋补偿
1. 补偿计算:房屋补偿考虑房屋的结构、成新度、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一般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
2.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即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即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按一定置换比例进行调换,并处理差价问题;以及提供安置房,即建设专门的安置房小区用于安置被拆迁农户,并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其他补偿
1. 安置补偿:如果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会产生安置补偿费用,标准通常按照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
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树木、设施等)和青苗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开发商拆迁赔偿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包含以下几方面: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通常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产生的费用,以及临时安置期间的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针对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经营性房屋给予补偿。
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直接给予补偿款;
产权调换则提供安置房屋。
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要遵循当地的征收拆迁法规政策,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若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陈某某某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补偿案件,原告陈某某某诉称,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双阳街道办事处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履行依法处理行政赔偿申请的法定职责违法;
2.判决被告双阳街道办事处赔偿原告陈某某某因其违法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
5694702.66元(实际数字以判决之日具体核算)。
3.关于赔偿价值认定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阳侨场96]004号《双阳华侨农场关于旧房拆迁、清退的规定》、泉洛双政2005]69号《双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华侨农场归侨住房管理的补充通知》进行审查并依法废除。
原告依《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阳江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可获得房屋面积262.10+209.68平方米,补偿金额846665元,因被告违法行为导致原告无法得到安置房屋和补偿实际金额,依法应增加赔偿补偿实际金额银行存款利息846665元*2.75%*3年=69849.86元.共合计916514.86元某某2020年1-7月同地段南益清源春晓成交均价10128元,原告购置471.78平方米需付4778187.80元。
被告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陈某某某因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01274.50元,确认被告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陈某某某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行为违法。
✎陈某某某和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行政补偿案件,原告陈某某某诉称,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双阳街道办事处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履行依法处理行政赔偿申请的法定职责违法;
2.判决被告双阳街道办事处赔偿原告陈某某某因其违法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
1722237元(实际数字以判决之日具体核算)。
3.关于赔偿价值认定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阳侨场96]004号《双阳华侨农场关于旧房拆迁、清退的规定》、泉某某政2005]69号《双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华侨农场归侨住房管理的补充通知》进行审查并依法废除。
原告依《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阳江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可获得房屋面积80+64=144平方米,补偿金额245400元,因被告违法行为导致原告无法得到安置房屋和补偿实际金额,依法应增加赔偿补偿实际金额银行存款利息245400元*2.75%*3年=18405元.共合计263805元参照2020年1-7月同地段南益清源春晓成交均价10128元,原告购置144平方米需付1458432元。
被告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陈某某某因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70029.80元,确认被告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陈某某某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行为违法。
✎齐某某某与齐某某某拥等共有物分割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齐某某某生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支持齐某某某生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王某某、齐某某承担。
可见,“定价补偿、回购定向安置商品房”是拆迁安置办法、手段,是对原房屋产权人进行回迁安置的结算方式、程序性规定,产权人的房屋拆迁获得回迁安置房是一个完整的拆迁安置补偿行为,不应把拆迁政策中的“定价补偿”和“回购安置房”人为割裂开来。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1900元,由齐某某某生负担(已交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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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开发商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开发商拆迁如何补
内容投稿:董君皓
内容审核:王钏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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