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了房子还有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一人一半,如果有贷款未还清,夫妻就房产只能协商归一人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做现金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一方时,使用“单独所有”更为准确和清晰。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单独所有”的法律含义
▷明确权属: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单独所有”意味着房产完全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对该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这种表述清晰明了,有助于避免后续纠纷。
2)离婚协议书中房产归属的约定要点
1. 房产信息明确:
▷ 在协议中应详细写明房产的具体信息,包括地址、面积、房产证号等,以确保双方对房产的认知一致。
2.所有权归属清晰:
▷ 使用“单独所有”来明确房产的归属,避免使用模糊或易产生歧义的表述。
3.相关权益与义务:
▷ 明确与房产相关的后续事宜,如贷款偿还、过户手续、居住与使用等。若房产存在贷款,应明确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方。
4.违约责任:
▷ 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可约定一方不履行相关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实际操作建议
▷及时办理过户:
▷ 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单独所有方名下,以确保权属的明确性。
▷咨询专业律师:
▷ 鉴于离婚协议的复杂性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建议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离婚协议书并非需将所有财产写入,主要、大价值财产需明确列举约定,以防后续纠纷。
像婚后购置的房产、车辆这类大价值财产,要明确其归属。 2.对于价值较小、不重要的财产,未在协议中提及通常不影响整体效力。 但若日后引发争议,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处理。 3.总之,离婚协议书应尽量涵盖主要财产,以此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如日常使用的小件物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写入协议。
✎蒋某某1、袁某某1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告蒋某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分割登记在被告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路1999号内19栋办公419即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第0018537号房产、位于郑东新区康宁街58号1单元25层93号房产;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离婚协议约定:
离婚前认购并交付首付或定金的两套房产:
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路1999号内19栋办公419即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第0018537号房产、位于郑东新区康宁街58号1单元25层93号房产归女方所有。
被告袁某某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某某1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人民币111784.1元,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道××号内19栋办公419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
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18537号)及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北、东风南路西建业天筑8号楼1单元25层2508号的房屋归被告袁某某1所有。
✎刘某某与蔡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确认2017年11月20日原被告离婚协议书第二项第1点:
婚后购买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小区××栋××单元××号房屋(房产证号:
1××9),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
后原、被告感情破裂,于2017年11月20日在湘潭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第二项第1点约定:
“婚后购买的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小区××栋××单元××号房屋(房产证号:
1××9号),离婚后该房屋归女方所有”。
登记在原告刘某某、被告蔡某某名下的坐落于株洲市石峰区××路××号××和小区4栋202号(房产证号:
株房权证株字第1××9号)房产,归原告刘某某所有,案件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计350元,由被告蔡某某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一方 写所有好 还是写单独所有好呢,离婚协议要写所有房产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离婚协议要写所有房产吗怎么写,离婚协议书用写房产证号吗
内容投稿:韩华冬
内容审核:吴亮律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