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获利2500元怎么判,违规获利可以没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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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获利2500元怎么判,违规获利可以没收吗

贪“小利”吃大亏,又要坐牢还得“还债”!

江西贵溪一名男子,为了赚点蝇头小利,钻到山里抓了88只野生动物,结果栽了大跟头。

获刑9个月不说,还得赔偿生态损失46600元,然而堪称讽刺的是,他卖掉的“野味”也才不过挣了3000元。

赔不起只能“以劳代偿”,出狱后,男子还得巡山护林来偿还自己欠下的“生态债”。

男子究竟倒卖了什么动物?为何被罚得这么重?

想靠“野味”赚快钱

2023年年底,家住贵溪的吴大哥(化名)一心想找个轻松赚钱的路子。

这天他不知从哪儿听说,山里的野生动物,乡下不少饭店都偷偷收,价格还不低,立马就动了歪心思。

很快,吴大哥盯上了当地一处山场,这片林子野生动物多,平时也没人守着, 他觉得只要自己手脚隐蔽点,神不知鬼不觉就能把钱赚了。

地点锁定后,就差捕猎工具了,吴大哥知道公开打猎违法,他也不敢再本地五金店买猎具,怕被熟人看见,也怕留下痕迹。

于是他从网上偷偷下单,买了捕猎用的套索、猎夹等狩猎工具,收货后直接藏在家里的角落,连周围邻居都没察觉到半点异常。

一切准备就绪后,吴大哥趁着没人的时候偷偷摸进山,凭着一点经验,找到了野生动物常走的兽道,埋下猎夹、布好套索,再伪装得和山路一模一样。

设下不少捕猎陷阱后,吴大哥立马下了山,生怕被人发现行踪。之后的日子里,他隔三差五就趁着夜色进山“收货”。

今天收了几只田鼠,明天逮到一只小麂,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撞上野猪,就这样零零散散地抓,数量少就自己家宰了吃;数量多就偷偷运下山,卖给小饭店换钱。

就这么偷偷摸摸干了一段时间,吴大哥前前后后一共逮了14只小麂、2头野猪、72只田鼠,加起来整整88只野生动物!

看着手里陆续到账的卖野味钱,吴大哥还暗自得意,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无本万利”的致富路。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2026年2月5日,吴大哥偷猎卖野味的事儿还是露了马脚。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上门,当场就把他抓获了。

到案后吴大哥知道瞒不住,老老实实交代了自己干的事,还主动把自己赚的那3000块违法所得全部退缴。

巡山还债

既然钱也退了,错也认了,应该罚点钱就过去了吧?

可等案子移送到贵溪市人民法院,法官请专业机构一鉴定,结果直接让吴大哥傻眼了。

他猎捕的这些野生动物,整体生态价值合计高达46600元,他倒卖野味才只赚了3000块,造成的生态损失竟是他获利的十几倍!

更关键的是,早在2022年12月,贵溪市人民政府就正式发布通告,整个贵溪市全域都是禁猎区,全年都是禁猎期。

别说用猎夹、套索这种禁用工具,就是随便掏鸟窝、抓野生鸟,都是违法行为。从吴大哥下定决心抓野生动物那一刻,他就已经踩在了法律的红线上。

法院审理后认定,吴大哥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涉案生态价值46600元,属于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

不过法院考虑到他到案后坦白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退了全部赃款,所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吴大哥有期徒刑九个月。

但这事还没完,不能因为坐了牢就一笔勾销生态损害的账,但46600元对吴大哥来说不是小数目,一下子根本拿不出来。

法院也考虑到吴大哥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检察院、林业部门反复会商评估,最终决定让他“劳务代偿”赔偿生态损失。

简单来说,就是等吴大哥出狱后,回到他之前捕猎的那片林场,用巡山护林、看护野生动物、监督非法猎捕行为来抵赔偿款。

目前这个判决已经正式生效,吴大哥也服判认罚。

说到这儿,估计不少人心里都纳闷:不就是抓了几只田鼠、野猪、小麂,怎么罚得这么狠?这些野外常见的小东西,至于这么金贵?

常见动物也不能抓

不少人都有个误区,觉得只要抓的不是大熊猫、金丝猴这种珍稀动物,抓几只普通野物解解馋,根本不算事儿。

可你不知道的是,有些动物看着寻常,实则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就拿小麂来说,它是正儿八经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着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不是“没人管的野物”。

更关键的是,每只小麂都有明确的生态基准价值,一只价值就达3000元,吴大哥抓了14只,光这一项就好几万,是46600元里的大头。

另外小麂还是森林生态的“活晴雨表”,它生性特别胆小,对栖息地要求极高,哪里有小麂稳定生存,就说明哪里的林子植被好、人为干扰少、生态系统健康。

至于野猪,虽然因为数量太多、多地致害,被国家调出了“三有”名录,但这绝对不等于“随便抓、随便吃”。

贵溪全域全年禁猎,野猪也在范围内,别说用猎夹,就算徒手抓也违法,而且不管抓什么动物,用套索、猎夹这种残忍又危险的工具,本身就触犯狩猎法规。

再说了,野猪也不是生态累赘,它拱土能翻松林地、粪便能给土壤施肥,还是老虎、豹子等顶级捕食者的猎物,在食物链里缺一不可。

最后,再说说大家最不解的田鼠,毕竟这家伙在老百姓眼里,可是实打实的祸害庄稼的害鼠,怎么抓了也犯法。

其实它是山里的“低层粮食”,蛇、老鹰、狐狸、黄鼠狼,全靠吃田鼠活着;田鼠要是被抓光了,食肉动物没饭吃,要么饿死要么搬家,整个山林的食物链就会断掉,生态平衡也会被打破。

除此之外,还是那句话:在禁猎区,用禁用工具,抓什么都不行。哪怕是田鼠,你布下猎夹、套索去抓,一样触碰法律红线。

而且很多地方早就明确,田鼠属于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抓来吃、拿来卖都不行。

老话说“靠山吃山”,但现在早不是“随心所欲”的年代了,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真的一只也不能碰。

哪怕是田鼠、野猪这种常见的动物,要是上了红线,一样要担法律责任。

提醒大家,不要为了一口吃的、一点小利,把自己的自由和名声搭进去,不然就太不值当了。

信息来源:贵溪市融媒体中心 贵溪报 贵溪:吴某非法捕猎被判刑,坐完牢还得去巡山!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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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违规获利的界定,非法获利上千万

内容投稿:俞诺

内容审核:李程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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