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不,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

  • 时间:
  • 浏览:100
  • 来源:北京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摘要:本文针对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不,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不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不,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

本站均为真实案例,欢迎关注和支持。欢迎使用本站专业法律检索服务,需要已发文章案号可关注后评论留言。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原告冯某自1985年4月1日起入职被告会宁县某局下属的某工厂从事手工劳动工作,2006年12月30日某工厂倒闭,原告再未上班。原告上班期间,某工厂未向原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08年某工厂改制后注销。2025年5月15日,冯某向会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冯某与原某工厂自1985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0日作出会劳人仲裁字〔2025〕第1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不予受理。冯某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

一审诉讼请求:

确认原告与被告主管的下属企业原某工厂自1985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被告会宁县某局是否为本案适格被告;2.本案是否已过仲裁时效。一、关于焦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本案原告起诉要求确认与原某工厂存在劳动关系,但某工厂已于2008年注销,被告会宁县某局作为某工厂的上级主管单位,原告以其作为被告符合法律的规定。二、关于焦点2,本案原告起诉要求确认与原某工厂自1985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应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劳动争议纠纷实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的裁审对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冯某陈述其于2006年12月30日因某工厂倒闭离职,但冯某直至2025年12月10日才提起仲裁申请,显然已经超过上述法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且冯某未举证证明其存在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因此冯某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冯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冯某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改判确认上诉人与原某工厂自1985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之诉不适用劳动争议一年仲裁时效规定。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属于确认之诉,其诉讼目的是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一客观事实进行司法认定,并非请求对方履行给付义务的债权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仅适用于给付之诉、形成之诉等具有权利救济主张的劳动争议,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确认之诉受该仲裁时效限制。原审机械适用上述仲裁时效规定驳回冯某诉讼请求,属于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违背了确认之诉的立法本意。二、原审对仲裁时效起算点的认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冯某始终积极主张权利,仲裁时效已发生中断。冯某自1985年4月至2006年12月在原某工厂从事手工织毯工作,该厂2006年倒闭后于2008年改制注销。冯某在2008年原某工厂倒闭改制后,曾前往某政府投诉,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索要企业倒闭后的相应赔偿,然并未得到任何处理及相应回复。会宁县某局作为该厂主管单位,始终未向冯某明确告知劳动关系相关权利主张的法定期限,也未就劳动关系认定、社保补缴等事宜向冯某作出任何明确答复。冯某作为普通基层劳动者,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对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定程序、权利主张节点均无清晰认知,直至多年后为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才知晓需先通过法定程序确认劳动关系,随即于2025年5月向会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属于持续、合理行使自身合法权利。原审直接以2006年12月劳动关系终止作为仲裁时效起算点,未考虑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法律认知局限及冯某积极维权却无果的事实,认定事实存在明显错误。三、冯某提交的证据充分证明与原某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审法院以时效驳回,实质剥夺了冯某社保补缴的合法权利。原审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冯某提交的某工厂加盖公章的工作证、1985年-2006年该厂工资花名册、职工花名册等核心证据均无异议,原审法院亦予以确认并在卷作证。上述证据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冯某自1985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0日在原某工厂工作,接受厂方的日常管理、从事厂方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客观既定事实。冯某提起本案确认劳动关系之诉的核心目的,是为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社保征缴属于行政强制范畴,不受劳动仲裁时效限制。原审法院在认可案涉证据效力、未否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仅以超过仲裁时效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实质上阻断了冯某通过合法途径主张社保补缴的权利,违背了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和社会保障的立法精神,严重损害了冯某的基本民生权益。四、会宁县某局作为原某工厂的主管单位,是本案适格被告,原审法院该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原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认定会宁县某局作为原某工厂的上级主管单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冯某对此予以认可,无异议,会宁县某局依法应就原某工厂的劳动关系相关事宜承担相应责任。会宁县某局辩称,原判决适用法律正确,确认劳动关系依法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故确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应当适用本法,即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根据该规定可以确认仲裁时效制度统一适用于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并无例外。冯某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不适用仲裁时效的上诉意见与法律规定相悖,故其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因此,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并不属于确认之诉,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应当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约束。原审法院依法适用仲裁时效规定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二、冯某主张"时效中断"缺乏法定事由。冯某陈述自1985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0日在某工厂上班,2006年12月30日因某工厂注销离职。但冯某自2025年5月15日才提起仲裁申请,显然已经超过上述法定的一年仲裁时效,冯某单纯的信访投诉并不等同于向法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主张权利,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冯某仅仅以自身缺乏专业知识、对程序等无清晰认知作为理由,无法律依据,故其主张已经超过法定时效。综上,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认定事实清楚,冯某的主张已超过法定时效,应当驳回冯某的上诉请求。


二审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冯某诉请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是否受到仲裁时效制度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确认劳动关系并非传统意义上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须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另,从本案实际出发,冯某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目的是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涉及用人单位的给付义务,确认劳动关系为补缴社保这一给付请求做前置条件,并非单纯仅以确认法律关系为目的,应当赋予用人单位时效抗辩权利。某工厂2006年倒闭,冯某应当及时行使其相关权利,其虽主张找过相关部门,但并未举证证实其维权的事实以及频率在事发近二十年间一直构成时效中断。会宁县某局本案提出的仲裁时效抗辩成立,对冯某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不,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吗山西孝义,确认劳动关系时效指导意见

内容投稿:乐世昭

内容审核:万怡鉴律师

猜你喜欢

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会被拘留吗

本文针对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会被拘留吗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老房产证交易需要什么手续,老房产证过户流程

本文针对老房产证交易需要什么手续,老房产证过户流程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老房产证交易需要什么手续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工伤,交了工伤保险怎么赔付,交了工伤保险的工伤是谁赔钱

本文针对工伤,交了工伤保险怎么赔付,交了工伤保险的工伤是谁赔钱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工伤,交了工伤保险怎么赔付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本文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离婚了,怎么把户口返回原籍,离婚后怎么把户口转回来

本文针对离婚了,怎么把户口返回原籍,离婚后怎么把户口转回来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离婚了,怎么把户口返回原籍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交通事故,没有交强险,出了事故没交强险还要罚款吗

本文针对交通事故,没有交强险,出了事故没交强险还要罚款吗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交通事故,没有交强险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被撞轻伤赔偿怎么算,被撞受轻伤,要多少赔偿金算合适

本文介绍被撞轻伤赔偿怎么算,被撞受轻伤,要多少赔偿金算合适的内容,内容由郭媛媛律师审核及普法观点,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官网,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客服沟通。

2026-09-08

我找人,希望你们帮我找找,我需要帮忙找人

本文针对我找人,希望你们帮我找找,我需要帮忙找人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我找人,希望你们帮我找找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为什么铁皮房烟证不能继期,铁皮房上烟囱图片

本文针对为什么铁皮房烟证不能继期,铁皮房上烟囱图片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为什么铁皮房烟证不能继期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对方不追究

本文针对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对方不追究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威胁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劳动合同查阅是否存在问题,劳动合同在哪里可以查到信息

本文针对劳动合同查阅是否存在问题,劳动合同在哪里可以查到信息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劳动合同查阅是否存在问题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工伤脸部缝针怎么赔偿,脸上工伤缝针10针怎么赔偿

本文针对工伤脸部缝针怎么赔偿,脸上工伤缝针10针怎么赔偿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工伤脸部缝针怎么赔偿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轻微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本文针对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轻微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骂没提名骂能起诉吗,骂人没提名字违法吗怎么处理

本文针对骂没提名骂能起诉吗,骂人没提名字违法吗怎么处理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骂没提名骂能起诉吗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同心县 公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夏拆迁补偿标准

本文介绍同心县 公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夏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内容由刘娜娜律师审核及普法观点,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官网,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客服沟通。

202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