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逃逸的一般是全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予减轻。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四)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后互不追究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交警通常不会进一步追究,但特殊情况除外。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协议的有效性
1.自愿平等: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 内容合法: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 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应有清晰的认识,且协议的条款应公平合理。
2)交警的追究情况
1. 一般情况:若事故轻微,不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且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赔偿协议,并报备交警部门,交警通常不会进一步追究。
2. 特殊情况:
▷ 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如酒驾、醉驾、毒驾、肇事逃逸等,即使已签订赔偿协议,交警仍会依法追究违法方的法律责任。
▷ 协议存在问题:如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交警可能会介入调查并核实处理。
▷ 涉嫌骗保:若协议存在骗保嫌疑,交警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协议履行与法律救济
1. 履行义务:一旦协议达成,双方都应遵守,不得随意反悔。
2. 法律救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的效力并履行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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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谁都不想遇到交通事故,可一旦碰上肇事逃逸的,真的让人头疼。
有的时候,肇事者事后找到受害者,提出私了,希望签个不追究对方肇事逃逸的协议。
这就让很多受害者犯难了,这样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呢?毕竟肇事逃逸是挺严重的事儿,很多人也担心签了协议会不会有啥法律风险。
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分析分析这个问题。
一、肇事逃逸的法律性质
肇事逃逸可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处理问题,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就构成肇事逃逸。
这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比如,张三在一次交通事故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驾车逃离现场,这种行为就属于肇事逃逸。
逃逸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刑事处罚则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面临有期徒刑等刑罚。
✎薛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薛某某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的第二项;
2.判令被上诉人平安财险福州公司在商业险承保责任范围内向上诉人赔偿保险金960411.25元;
3.判令被上诉人彭某某对上述第二项诉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的二审诉讼费用由两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彭某某的行为并没有给受害者、保险公司造成多余的损失,不存在交通肇事逃逸情节,故本案中不存在平安财险福州公司“仅需尽到提示义务”即可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404元,由薛某某负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与郑某某、马再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险公司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法院(2020)粤0513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改判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郑某某原审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郑某某、马再得承担。
本案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依法应当予以确认其效力。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428元(已预交),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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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不追究对方肇事逃逸协议有效吗怎么写,逃逸对方不追究交警有没有权利不扣分
内容投稿:王子言
内容审核:杜晓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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