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受害客体是什么,绑架罪的理解与适用

  • 时间:
  • 浏览:100
  • 来源:北京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摘要:本文针对绑架罪受害客体是什么,绑架罪的理解与适用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绑架罪受害客体是什么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绑架罪受害客体是什么,绑架罪的理解与适用


1.金某某、江某某、李某、蒋某某敲诈勒索案

2023-05-1-229-006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1.08 / (2015)沪二中刑终字第118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暴力程度上有较大差别,抢劫罪在暴力程度上要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即使之不能反抗,而敲诈勒索罪只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所遭受的暴力程度远远没有达到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且被害人基于心理、精神强制而产生恐惧从而交付财物,并非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违反被害人的意愿取得财物。

2.周某宝敲诈勒索案

2023-05-1-229-004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11.12 / (2015)苏中刑二终字第209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1.与使用传统手段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相比,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虽然在犯罪手段上有一定特殊性,但实质上仍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信息网络平台对他人实施威胁、要挟,被害人基于恐惧或者因为承受某种压力而被迫交付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实践中,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发帖型”敲诈勒索和“删帖型”敲诈勒索。
  2.正确区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罪与利用网络维权的界限,既是准确认定犯罪,依法打击网络敲诈勒索犯罪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避免将民事维权犯罪化的内在要求。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罪与利用网络维权的关键。在具体认定时,主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是否有正当的权利,即行为人索取财物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依据;(2)是否在正当权利的范围内行使;(3)行使权利的手段是否具有必要性和相当性。

3.刘某等敲诈勒索案

2023-03-1-229-002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19 / (2019)京03刑终7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由于“黑中介”采取了交易的伪装形式,使被害人先给付财产,其中部分敲诈勒索行为是通过强迫对方缴纳额外费用的方式实现,还有部分敲诈勒索行为则是通过不退还多余租金的方式实现。被害人遭受威胁搬离出租屋后,被告人不退还的剩余租金,是典型的不当得利,被害人对于这部分的财产依法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基于被告人的胁迫、恐吓行为,被害人处分财产的方式是放弃自己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仍然是处分了自己财产并造成财产损失,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

4.李某等敲诈勒索案

2023-05-1-229-001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0.06.22 / (2020)辽0293刑初51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1

裁判要旨

  1.敲诈勒索罪作为典型的侵财类犯罪,敲诈勒索财物的价值是决定其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要标准,对犯罪数额的准确认定关乎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敲诈勒索罪侵害的是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故被害人的实际损失是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根本。以非法方式索要的款项属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的犯罪数额。
  2.对敲诈勒索罪的数额扣减应严格证据标准。在犯罪中,无据证实被告人存在合理扣减的损失时,对敲诈勒索数额不予扣减。

5.陈某敲诈勒索案

2023-05-1-229-003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12.31 / (2021)鲁1691刑初148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1.陈某以删帖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要挟郑某,索取财物,使郑某内心产生不安,感受到威胁被迫交给陈某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2.《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是“网络信息”,无论信息是否真实,只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认定为敲诈勒索。
  3.被害人郑某经营的某某幼儿园即使有违规行为,也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行为。

6.张某群、张某银盗窃案

2023-05-1-221-019 / 刑事 / 盗窃罪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06.04.21 / (2006)湖吴刑初字第140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1.被告人张某群、张某银共同秘密窃取电脑主板后向被害人索取钱财的犯罪行为构成牵连犯。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群、张某银为了敲诈挖掘机主的钱财,先盗窃挖掘机上的电脑主板,然后将电脑主板藏在附近,并将写有自己手机号码的字条特意留在挖掘机内,待被害人主动打电话与其进行联系后,再以汇款入指定账户才将电脑主板归还相要挟,向被害人索取钱财。上述盗窃行为属于手段行为,打电话要挟索财属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了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两个不同罪名。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是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创造条件,盗窃行为和敲诈勒索行为都是围绕一个最终犯罪目的——勒索钱财,因而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而且被告人对两个犯罪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有明确的认知,因此成立牵连犯。
  2.牵连犯罪的处理原则。
  除法律明文规定外,在司法实践中,对牵连犯应当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处罚方法。一般情况下可以从法定刑的轻重来区分此罪与彼罪的轻重,主要的依据是比较法定的最高刑和法定的最低刑,以及法律规定的附加刑;在法定刑幅度相同的情况下,则应根据各罪实际应判处的刑罚来确定此罪与彼罪的轻重。就本案而言,首先,从法定刑上来比较,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敲诈勒索罪的法定刑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罪的最高绝对法定刑高于敲诈勒索罪的最高绝对法定刑,那么,盗窃罪的罪质就要重于敲诈勒索罪的罪质。其次,从刑法条文上可以看出,对盗窃罪规定了并处附加财产刑,而对敲诈勒索罪没有规定附加财产刑,这也说明对盗窃罪的处罚要重于对敲诈勒索罪的处罚。所以,适用盗窃罪处罚比适用敲诈勒索罪处罚重,本案应当适用盗窃罪定罪处罚。

7.安某、胡某、李某某敲诈勒索案

2023-05-1-229-005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4.03 / (2015)沪二中刑终字第24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1.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侵害的是自愿、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是正常交易的异化,但存在交易的基础事实。本罪的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次要客体是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不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获取的“暴利”一定是在“合理差价”的暴利限度内,如果超出了该限度,其性质必然发生了变化。
  2.敲诈勒索罪是由行为人实行某一加害行为,迫使被害对象感到畏惧,出于不自愿的意思交付财物的一个过程。行为人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行积极的威胁、胁迫,利用被害对象的恐惧心理以达到牟取利益的目的。所谓威胁的手段是指以将要对被害对象实施暴力、破坏其名誉等等相威胁,利用对方的困境或弱点,迫使被害对象交付财物或提供财产性利益的行为。因此,敲诈勒索犯罪中,威胁手段的本质是以引起他人心理上恐惧的精神强制方法,最终结果是致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该恐惧心理而不得不处分财产,以此非法获利。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获取非法利益仅仅因为其威胁行为起到了使被害人恐惧的作用,行为人不用付出任何对价即可获取利益,这是区别于强迫交易罪最本质的地方。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3.媒体人借危机公关之名索要钱财的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中威胁行为的本质和目的,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

8.祝某飞、祝某镡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案

2024-04-1-179-013 / 刑事 / 故意伤害罪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03 / (2023)渝01刑终104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31

裁判要旨

  行为人为报复先前有过错的被害人,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后,威胁被害人自行提出解决办法,被害人主动提出给予财物并实际交付,但被害人处分财物的意志自由未被完全限制的,一般应认定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

9.张某娟敲诈勒索案

2023-04-1-229-002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7.03.19 / (2007)淮刑一终字第002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1 / 修改日期:2024.03.25

裁判要旨

勒索型绑架罪与诱拐型敲诈勒索罪在构成要件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主要表现为:都是以对被害人实施加害相要挟,向被害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财要求,以达到其获取财物的目的。但是,两罪也存在明显差别,主要表现为:勒索型绑架罪是指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其实质是行为人实际控制被害人作为人质,被害人处于行为人的实力控制之下,失去人身自由,其人身安全处于随时可能被侵犯的危险状态。人身权利是绑架罪侵犯的主要客体,财产权利是绑架罪侵犯的次要客体。如果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既不足以对被害人形成实际的控制,也没有对被害人实施进一步加害的故意,则不能认定被告人有控制或加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也就不能认定为绑架罪。因为绑架罪作为重罪,在具体认定上必须考虑其行为对于保护客体的侵害达到与其刑罚设置相匹配的程度,这就要求该行为对于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剥夺、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必须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能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这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于严格解释法条准确定罪的基本要求。刑法将敲诈勒索罪归入侵犯财产罪一章,说明公私财产权是该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显然没有要求其具有人身伤害性。因此,区别勒索型绑架罪还是诱拐型的敲诈勒索罪,关键就是要确定被告人是否真正绑架了被害人,也即其行为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剥夺是否达到严重的程度、是否严重危及了被害人的人身安全。

10.沈某敲诈勒索案

2023-05-1-229-002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3 / (2019)沪01刑终128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行为人维护权益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从行为目的和手段的合法性以及获取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11.岳某敲诈勒索案

2023-03-1-229-001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8 / (2021)京02刑终51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依法投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公民的权利。但公民应当依法正确行使投诉、举报权利,不得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借行使权利之名向他人勒索钱财,数额较大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12.黄某洪、吕某婷敲诈勒索案

2025-04-1-229-001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2024)渝0102刑初72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2.25

裁判要旨

  先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转载负面信息,再以帮助“删帖”为由,威胁、要挟他人并索取钱财,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所涉信息本身是否真实,不影响行为的定性。

13.何某毅敲诈勒索宣告无罪案

2024-05-1-229-001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6 / (2020)闽02刑终30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1.25 / 修改日期:2026.07.24

裁判要旨

  行为人因配偶发生婚外情向过错方索要少量钱财,非法占有目的不明显的,不应当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14.孙某媛敲诈勒索案

2025-05-1-229-001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17 / (2023)豫05刑终10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12.31

裁判要旨

  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制造、散布诋毁被害人的谣言,在被害人要求停止人身攻击时提出索要财物的要求,并以继续散布谣言相威胁索取财物,同时符合敲诈勒索罪、诽谤罪构成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15.陈某展等17人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4-05-1-222-009 / 刑事 / 诈骗罪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9.24 / (2019)浙刑终249号刑事裁定、(2019)浙刑终25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 修改日期:2024.07.26

裁判要旨

  “套路贷”案件中,认定财务人员将逾期借款人名单移交给催收人员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共犯,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具体犯意内容、收益情况、参与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等情节,如财务人员与催收人员认识因素和犯罪目标不一致,犯意联络不明显,犯罪所得利益没有共享,可以不认定财务人员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16.夏某理等人敲诈勒索案

2023-05-1-229-007 / 刑事 / 敲诈勒索罪 /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7.06.05 / (2006)湖刑终字第6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时,对于财物归属确实存有争议的情形应当慎重,要通过行为人是否属于行使正当权利、签订协议的目的、事后处分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只有行为人明知财物不属于自己而故意以刑法禁止的方式将该财物占为己有的才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于有争议的、带有不确定性的利益,行为人予以索取,实际上是行使民事权利的一种方式,不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7.李某、袁某京、胡某珍等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

2023-05-1-187-001 / 刑事 / 绑架罪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07.06.19 / (2007)津高刑一终字第4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1.多名犯罪人员在客观上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对于犯罪的起因等问题存在不同的认识,导致不同的犯罪人员的犯罪故意并不一致时,应当根据每名犯罪人员的犯罪故意与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定罪量刑。当被告人误以为索要债务而实施了帮助他人绑架人质的行为时,由于该被告人在主观上没有绑架的犯罪故意,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2.与被非法拘禁的受害者谈好“报酬”后将受害者释放,事后向受害者索要“报酬”的行为,应当从“释放”和“事后索要”两个层面分析。“释放”行为意味着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已经结束,其索要“报酬”的行为,系威胁受害人使其陷入可能失去人身自由的恐惧感而被迫向威胁者付出财物的行为,属于新的犯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8.刘某抢劫案

2023-02-1-220-011 / 刑事 / 抢劫罪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1.09.22 / (2010)津高刑二终字第003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1 / 修改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碰瓷”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阶段:一是“碰瓷”阶段,即实施手段行为阶段;二是获取财物阶段,即实现目的阶段。司法实践中,要准确对“碰瓷”行为进行定性,既要准确把握“碰瓷”阶段的行为性质,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又要准确把握获取财物阶段的行为性质,是否使用暴力。
  1.“碰瓷”的手段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应从手段的相当性与危险结果的相当性两个方面考察“碰瓷”行为是否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在客观危害程度方面具有相当性。
  2.“碰瓷”的目的行为可能触犯不同的罪名,司法实践中,主要集中在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和抢劫罪三个罪名。上述三罪在主观方面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客观方面获取财物的方式不同: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具有行为人获取财物的“胁迫性”与被害人交付财物的“非自愿性”两个显著特征;诈骗罪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付财物,具有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欺骗性”与被害人处分财物的“错误性”两个显著特征;而抢劫罪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则具有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暴力性”与被害人失去财物的“被迫性”两个显著特征。因此,在“碰瓷”案件中,应当根据行为人获取财物方式,结合具体案情,准确认定“碰瓷”行为的性质。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绑架罪受害客体是什么,绑架罪的理解与适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绑架罪的概念,绑架罪的认定

内容投稿:宋思

内容审核:袁红梅律师

猜你喜欢

杭钢北苑拆迁的补偿政策和标准,杭州拆迁标准

本文介绍杭钢北苑拆迁的补偿政策和标准,杭州拆迁标准的内容,内容由王抗律师审核及普法观点,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官网,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客服沟通。

2026-09-08

洗钱罪的案件要素包括哪些,洗钱罪构成要件分析

本文针对洗钱罪的案件要素包括哪些,洗钱罪构成要件分析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洗钱罪的案件要素包括哪些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家属被刑事拘留可以探视吗,被刑拘后家属可以申请见人吗

本文针对家属被刑事拘留可以探视吗,被刑拘后家属可以申请见人吗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家属被刑事拘留可以探视吗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广东父亲借钱不还诉讼可以吗,父亲借钱不还可以要求儿子还吗

本文针对广东父亲借钱不还诉讼可以吗,父亲借钱不还可以要求儿子还吗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广东父亲借钱不还诉讼可以吗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借钱二百元不还会坐牢吗,借钱二百元不还会坐牢吗怎么办

本文针对借钱二百元不还会坐牢吗,借钱二百元不还会坐牢吗怎么办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借钱二百元不还会坐牢吗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关于强奸罪的量刑能缓刑吗,强罪可以缓刑吗

本文针对关于强奸罪的量刑能缓刑吗,强罪可以缓刑吗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关于强奸罪的量刑能缓刑吗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强奸罪只判三年是不是太轻了,强奷罪判三年可减刑多少

本文针对强奸罪只判三年是不是太轻了,强奷罪判三年可减刑多少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强奸罪只判三年是不是太轻了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一年后诬告强奸罪怎么处理,诬告判多久

本文针对一年后诬告强奸罪怎么处理,诬告判多久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一年后诬告强奸罪怎么处理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网赌1万被冻结了,网赌1万被冻结了会怎样

本文针对网赌1万被冻结了,网赌1万被冻结了会怎样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网赌1万被冻结了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调岗,降职,降薪资,调岗降薪的薪包括哪些

本文针对调岗,降职,降薪资,调岗降薪的薪包括哪些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调岗,降职,降薪资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醉驾刑事拘留可以去探视吗,醉驾拘留能探视吗

本文针对醉驾刑事拘留可以去探视吗,醉驾拘留能探视吗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醉驾刑事拘留可以去探视吗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骗保罪取保候审可以缓刑吗,骗保刑拘可以取保候审吗

本文针对骗保罪取保候审可以缓刑吗,骗保刑拘可以取保候审吗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骗保罪取保候审可以缓刑吗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故意伤害罪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故意伤害罪诉讼时效是几年

本文针对故意伤害罪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故意伤害罪诉讼时效是几年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故意伤害罪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卖假药可以取保候审吗,假药案能取保吗

本文针对卖假药可以取保候审吗,假药案能取保吗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卖假药可以取保候审吗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

取保候审多久终止,取保候审多久终止一次

本文针对取保候审多久终止,取保候审多久终止一次展开解释普法,如您有取保候审多久终止法律问题,可点击我们在线客服咨询。欢迎访问苏州惠诚律师网。

202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