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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说出来你可能觉得离谱,但它真真切切发生了。
一个孩子从7楼坠落,砸在了一辆宝马车上,车救了孩子的命。车主说了一句话:“救人的车难见,修好后会继续开。”听着多暖心对吧?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把这份暖心撕了个粉碎。
孩子家长一开始主动说要赔、要承担打车费,等定损金额一出来,接近5万块,立马换了张脸。不但要求用拆车件省钱,还逼着车主删视频,不删就起诉侵犯隐私。
善意被摔碎的速度,比宝马车天窗的玻璃还快。
我第一次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说实话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车主周先生一开始的态度够意思吧?人家婉拒了通勤补偿,说“先把小孩治好,再把我的车修好就好了”。
这话搁谁听了不觉得这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可偏偏就是这份体谅,被当成了软弱。我不是说家长不该心疼钱,五万块对普通家庭来说确实不是小数目。
但你心疼钱的方式,不该是拿法律威胁一个救了自家孩子命的人。这件事让我特别想聊一个词:分寸感。出了事,协商赔偿是正常的,但你不能因为对方好说话,就得寸进尺。
9月7日凌晨两三点,湖南衡阳一个读小学的孩子在梦游状态下,用钥匙打开了家里的防盗网小窗,从7楼钻出去掉了下去。
万幸的是,楼下正好停着一辆宝马车,孩子砸在了车顶上,车辆起了缓冲作用,孩子只受了划伤和骨折,没有生命危险,坠楼之后还自己走回了家。
车主周先生是第二天早上出门上班才发现车被砸了。他一开始还以为是普通的高空坠物,报了警才知道有个孩子掉下来砸中了他的车。
他调了监控和照片一看,天窗玻璃碎得稀烂,天窗外框变形,后座上散落着树枝树叶和玻璃碎片,车里还留着一个粉色的书包。
重点来了,事发之后家长的反应。起初态度特别好,主动报了警,把孩子送去医院,联系车主协商赔偿,还表示愿意承担车主维修期间的打车通勤费用。
周先生呢,也挺仗义,婉拒了打车费,说先把孩子治好,再把车修好就行。你品品这话,一个刚刚被砸了车的人,先惦记的是人家的孩子。这种格局,说实话不是谁都能有的。
然而,得知定损金额接近5万元之后,画风突然就变了。家长提出两个要求,每一个都让周先生接受不了。
第一,修车不能用原厂配件,得用拆车件,说白了就是二手件,能省钱。第二,让周先生把之前拍的记录事件经过的视频删掉,不删的话,就以侵犯隐私为由起诉他。
周先生对这两条要求都没法接受,说沟通过程“不是那么开心”,现在双方就赔偿方式还僵着呢。
后来孩子父亲被问到时,人家就回了一句“不想雪上加霜”。这话听着挺委屈,但你有没有想过,被你威胁要起诉的那个人,他委不委屈?
我不是说家长就不能讨价还价,但你得分清楚什么事能谈、什么事不能谈。
先聊法律层面。 有律师分析得挺清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孩子梦游也好,不小心也好,都不能免除父母的赔偿义务。这条法律不是刁难人,它的逻辑很简单,你生了孩子,你就有看管的责任。
再说维修配件的问题。侵权赔偿的原则是“恢复原状”,车原来装的是原厂件,你就得给人修回原厂件。用拆车件修,车会贬值,车主完全有权拒绝。双方谈不拢,可以找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损。
至于删视频这事,律师说得更直白。事发在公共区域,车主拍视频是为了固定证据,属于合法取证。只要没有恶意传播孩子的清晰肖像和个人信息,单纯用来维权,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
这件事最让我不舒服的地方,不是家长想省钱,而是他们把“起诉”当成了一个筹码来用。你知道起诉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要请律师、要准备材料、要上法庭。周先生什么都没做错,他只是把自己的车停在楼下,然后被砸了。现在他不但要自己修车,还要面对被起诉的威胁。这叫什么道理
我在网上看到不少类似的案例。有小孩从25楼往下扔矿泉水瓶砸到老人的,家长被判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
有孩子高空抛物砸伤人的,法院明确判监护人担责。法律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孩子闯了祸,家长来扛。 你可以觉得委屈,但你不能逃避。
还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很深。周先生说,那天他本来不该把车停在楼下的,平时车都停在地下车库,恰好那天他父亲把车开回来了,占了车库的位置,他才停在了楼下。
他自己也说,这辆车刚买两年,这次能救下孩子,是多重巧合凑在一起的结果。
你想想,如果没有这辆车,一个孩子从7楼摔到水泥地上,后果是什么?说句不好听的,现在家长要操心的就不是5万块钱的事了。
周先生说了句特别耐人寻味的话:“伤人的车常有,救人的车难见。”这句话背后是一种很朴素的心态:我的车虽然被砸了,但它救了条命,我觉得值。可偏偏这份善意,没能被善待。
现在事情还没解决。 保险公司在走代位求偿的流程,但双方对赔偿方式谈不拢。按照律师的说法,如果最终协商不成,周先生可以拿着定损报告、现场视频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监护人,要求赔偿全部维修损失。
你看,本来是家长该主动赔的事,现在可能要变成车主去法院讨的说法了。谁对谁错,我相信读者心里都有一杆秤。
最后我想说几句。这件事之所以能引起这么大的讨论,不仅仅是因为5万块钱的纠纷,而是它触及了一个很多人都在意的问题:当善意被辜负的时候,我们还愿不愿意继续善良?
周先生一开始的态度,代表的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体面和信任。你孩子出事了,我先不催你赔钱,你先去照顾孩子。这种信任是有温度的。但家长后来的做法,等于把这份温度直接浇灭了。
我理解养孩子不容易,也理解五万块钱对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笔大支出。但你面对的是一个救了你孩子命的人,你可以商量分期付,可以请求减免一部分,可以态度诚恳地沟通。唯独不该做的,是翻脸不认人,还拿起诉来压人。
这件事到最后怎么收场,我们继续关注。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法律会给出公正的答案,人心也会记住谁在关键时刻选择了什么样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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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要挟别人要钱是什么罪,要挟对方
内容投稿:严汐怡
内容审核:王钏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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