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江西南昌两名男子,4 天内在 5 家奶茶店外卖里投放头发、苍蝇再重新封口,伪造"异物",搬出《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索要赔偿,3 次得逞,最终被刑事立案、刑事拘留。
更有甚者,有人用 AI 伪造病历、呕吐物照片"碰瓷"餐饮店,被判了刑。
把"维权"做成"生意",法律怎么看?今天,我们把"真维权"和"假敲诈"的边界一次说清。
4 天 5 起,他们盯上了奶茶店
2026 年 8 月 8 日至 11 日,两名男子通过外卖平台,先后在南昌 5 家蜜雪冰城门店下单饮品。
他们手法"专业":撕开封口膜,把头发、苍蝇等异物投进去,再重新封口,伪造出"未开封就有异物"的假象。随后,他们搬出《食品安全法》"价款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付"的条款,拒绝退款、优惠券等常规方案,并以"向 12315 投诉、向总部举报"相要挟。
4 天 5 起,3 次得逞。更讽刺的是,得手后他们还从小红书下载捐款记录发给门店,装出一副"把赔款捐了"的"正义人设"。
直到 8 月 11 日,门店负责人发现了三处破绽:同一人几分钟内在两家门店同时下单、出餐小票被刻意遮挡、下单时间与实际记录相差 6 分钟。门店立即报警,8 月 14 日,警方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两人被刑事拘留。
"退一赔十"本是好制度,却被拆成了敲诈话术
这件事戳中的,是一个全民都关心的困惑:"退一赔十"明明是保护消费者的,怎么就变成敲诈的"提款机"了?
我们先看法律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注意关键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也就是说,"退一赔十"的前提是:食品真的有问题。它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处于弱势的消费者、震慑违法经营,前提是"事实真实、诉求法定、渠道正当"。 而南昌这两名男子的做法恰恰相反:食品本来没问题,是他们自己动手制造了"问题",再反过来要挟商家。这已经不是维权,而是违法犯罪。
掉包、造假、伪造证据,"维权"就变了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罪入罪门槛很低。根据"两高"关于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 上海的一起 AI 碰瓷案就是典型:被告人杨某用 AI 软件伪造急性肠胃炎诊断证明、病历、电子发票,甚至 P 出虚假呕吐物照片,谎称"吃坏肚子"向多家餐饮店索要医药费。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
"真打假"和"假维权",边界到底在哪
很多人分不清"职业打假"和"恶意索赔"。其实,司法机关已经划出了明确的尺子。
2026 年 1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5 件),明确以"普通消费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标尺:
这批案例里,有把蟑螂投进饭菜、5 次敲诈餐馆的苏某(构成敲诈勒索罪),也有用钢针扎破食品包装塞入毛发的团伙。
与此同时,2026 年 4 月 15 日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121 号)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投诉举报人涉嫌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信息、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一句话总结:依法维权受保护,造假碰瓷必追责。
给商家和消费者,各三条建议
给商家(被敲诈的一方):
1. 别"花钱买太平"。很多门店怕麻烦、怕舆情,选择私下赔钱了事,这恰恰是被盯上的原因。2. 第一时间留痕。监控录像、封口膜、聊天记录、出餐小票、订单时间,都是关键证据——南昌这家门店正是靠小票时间差识破了骗局。3. 走正规渠道。遇到疑似恶意索赔,立即走 12315 监管流程或直接报警,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取证。
给消费者(真正维权的一方):
1. 维权要真实。真的买到问题食品,保留购物凭证、问题食品、就医记录,依法主张"退一赔十"。2. 不要"知假买假"造假。明知食品没问题却投放异物、伪造证据,性质就变了。3. 不走极端。理性表达诉求,走投诉、调解、诉讼的正当途径,不碰法律红线。
法官提醒
它保护的,是真正买到问题食品的普通人;它惩罚的,是真正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经营者。而掉包、造假、伪造证据的"假维权",不仅拿不到赔偿,还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违法的代价。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开着小店、做点小生意,记得把这条转给 TA。
本文涉及的法律依据:
策划、撰稿:曾毅
一审:曾毅 二审:刘叶晗 三审: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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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饭店吃出苍蝇监管部门怎么处罚饭店,饭店吃出苍蝇如何赔偿
内容投稿:郝诺兴
内容审核: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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