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了意外险,出了事故却被保险公司拒赔,说不是"意外"。这样的事你遇到过吗?
我处理过很多保险理赔纠纷,发现意外险的拒赔率特别高。保险公司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拒赔,比如"不是意外""属于免责情形""职业类别不符"等等。
但我想说的是:保险公司说不赔,不等于真的可以不赔。 很多拒赔理由,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张某是绍兴上虞某建筑公司的工人,公司为他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万。
一天,张某在工地3米高的脚手架上作业时,不慎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拒赔了,理由是:张某从事的是高空作业,属于"高处作业",属于保险合同的免责范围,所以不赔。
家属拿着拒赔通知书找到我,问:"罗律师,保险是公司给买的,人都没了,保险公司说不赔就不赔了?我们该怎么办?"
我仔细看了保险合同和拒赔通知书后,告诉家属:这个案子可以争取一下,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一定成立。
为什么?因为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有没有就"高处作业免责"这条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这是保险纠纷中最核心的法律条款之一。简单说就是:免责条款不是印在合同里就有效的,保险公司必须证明自己向你提示了、解释清楚了,否则免责条款就是一张废纸。
我发现本案有几个关键点:
第一,投保流程是保险公司业务员代办的,公司的经办人根本没有仔细看过保险条款,更别说了解免责条款的内容了。
第二,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字体和其他条款一样,没有加粗、加黑或者用其他方式突出显示,不足以引起投保人的注意。
第三,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就"高处作业免责"这条向投保人进行了明确说明。
基于这几点,我认为这条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赔。
除了上面说的"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的问题,意外险拒赔还有很多常见的"套路",我给大家一一拆解:
保险公司经常说这个不是意外、那个不是意外。那什么是"意外"?
保险法意义上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 外来的:伤害来自外部,不是自身疾病导致的
• 突发的:瞬间发生的,不是长期积累的
• 非本意的:不是故意的,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
• 非疾病的:不是疾病导致的
常见争议:
• 猝死算不算意外?一般不算,因为猝死通常是由潜在疾病导致的。但现在有些意外险产品专门加了"猝死保障",那就要赔。
• 中暑算不算意外?一般不算,因为中暑与个人体质有关,而且有一个过程,不是"突发的"。
• 食物中毒算不算意外?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个体原因可能不算,如果是群体食物中毒,一般可以认定为意外。
很多意外险对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有要求。1-3类的低风险职业可以买,4类以上的高风险职业就不能买,或者保费更贵。
保险公司经常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赔。但这里面有几个问题值得深究:
• 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没有明确告知你职业类别的划分和影响?
• 你投保时如实告知了你的职业,保险公司仍然承保了,之后能不能再以职业类别不符拒赔?
• 你的实际职业到底属于第几类?这个分类标准是保险公司自己定的,还是行业统一的?
如果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没有就职业类别的重要性进行明确说明,或者你已经如实告知了职业情况而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那么之后再以职业类别不符拒赔,是站不住脚的。
保险合同里有一大堆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不赔列了一大堆。
但记住:免责条款必须经过提示和明确说明才生效。 保险公司不能光把条款印在合同里就完事了,必须证明自己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
实践中,很多保险公司都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这是我们维权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有些意外险会约定"既往症及其并发症不赔"。
但什么叫"既往症"?这个定义必须明确。如果保险合同对"既往症"的定义模糊不清,或者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没有向你明确说明,你都可以争取。
回到张某的案子。
我们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50万保险金。诉讼中,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核心理由:
1. 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就"高处作业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2. 张某的事故符合意外伤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个特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 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已经知道被保险人是建筑工人,仍然承保,视为其自愿承担风险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我们的观点,判决保险公司向张某家属支付保险金50万元。
家属拿到赔偿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话:"罗律师,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句话让我觉得,做保险理赔律师,虽然有时候要跟保险公司斗智斗勇,但能够帮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是很有意义的。
做了这么多年保险理赔纠纷,我有几点深刻的体会:
第一,不要轻易相信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 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写得冠冕堂皇,好像很有道理。但很多拒赔理由,仔细一推敲,根本站不住脚。遇到拒赔,先别慌,更别轻易放弃,找专业律师看看再说。
第二,免责条款是把双刃剑。 保险公司喜欢用免责条款拒赔,但免责条款的生效是有条件的——必须提示+明确说明。实践中,很多保险公司都做不到位。这就是我们维权的突破口。
第三,证据意识很重要。 发生保险事故后,要及时报案,保留好所有证据:保险合同、缴费凭证、事故证明、医疗记录、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记录等等。这些都是理赔和维权的重要依据。
第四,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 保险纠纷涉及保险法、合同法、司法解释等很多法律规定,还有大量的司法判例。不是随便翻翻法条就能搞定的。建议遇到保险拒赔,及时咨询专业保险律师。
可以。意外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两者不冲突。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既可以走工伤保险理赔,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医疗费一般不能重复报销(凭票据实报销),但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可以同时拿的。
保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注意,是从你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不是从保险公司拒赔之日起算。不过,建议遇到拒赔后尽快处理,不要拖太久,以免证据灭失。
保险理赔案件的律师费,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固定收费,根据案件金额和复杂程度确定;二是风险代理,前期支付少量基础费用,胜诉拿到赔偿后再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具体收费方式和金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协商。我们律所收费透明,会在委托前详细说明。
罗钢律师
浙江泽厚(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9年。
工学与法学双学士学位,四级律师职称,2023年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系"高原辅助呼吸装置"发明专利(授权公告号CN 118543046 B)的专利权人及发明人。
专业领域: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保险理赔纠纷、专利及知识产权案件
服务特色: 以"懂技术、通法律"为差异化优势,针对企业最关心的用工风险与侵权风险提供前置防控方案,案件处理注重证据链构建与风险预判。
执业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618号亿合大厦11楼(紧邻百官广场)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双证保险拒赔如何起诉,没有双证汽车保险可以买营运车险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没双证被抓要罚多少钱,双方无证人保险公司会赔吗
内容投稿:周诺
内容审核:黄雪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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