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有一个错误认知:逢年过节送点烟酒、购物卡,人情往来而已,算不上大事。不少公职人员,也会抱有侥幸心理,觉得金额不大,只是朋友、熟人之间正常走动,收下不会有问题。可现实里大量的案例告诉我们,腐败往往就是从一份小小的礼品、一次不起眼的红包开始,慢慢放松警惕,最后触犯刑法,丢掉工作,留下案底,还连累整个家庭。
党纪和国法有清晰的标准,收受礼品礼金不是无限度的人情往来,有明确的纪律红线,也有刑事立案的数额门槛。一旦越过这条线,就不再只是违纪处分,会涉嫌犯罪。今天用大白话,把纪律要求、立案标准、哪些礼品算违纪、哪些场景容易踩坑,还有公职人员以及普通人送礼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次性讲清楚,看懂之后守住底线,不要因为一点小钱,毁掉自己一辈子,拖累家人。
一、先分清两个概念:党纪处分,和刑事犯罪,标准不一样
很多人混淆了党纪标准和刑法标准,以为没到犯罪的金额就可以随便收。这里一定要分开理解。
对于公职人员,首先要遵守党的纪律、政务处分相关规定。只要是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都不能收。哪怕只是几百块的特产、一盒月饼、一提茶叶,只要对方是有求于自己、属于职权管辖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对象,收受行为本身就违反廉洁纪律,会受到警告、记过等政务处分。
而达到一定金额之后,行为性质升级,就不再只是违纪,会触犯刑法,涉嫌受贿罪,承担刑事责任,留下犯罪记录。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现金红包才算礼金。法律认定的财物范围很广,现金、购物卡、加油卡、金银首饰、烟酒、名牌箱包、手机电脑、旅游服务、装修、代缴费用,甚至股权、虚拟货币,全部都算作财物。只要具备财产价值,都计入涉案金额。
很多落马案例里面,当事人一开始就是觉得东西不贵,只是人情,一次次收下礼品,慢慢放松防备。等到金额累积到刑事立案标准,再想收手已经来不及。千万不要抱有“金额小就没事”的想法,纪律的红线,远比刑事立案线更低。
二、受贿刑事立案的数额标准,这个数字一定要记牢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受贿罪的立案门槛是3万元。
简单直白的说: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达到3万元及以上,就达到受贿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可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但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很多人不知道的补充条款。
就算收受财物不足3万元,如果存在下面几种严重情节,同样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 多次索贿;
2.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
3. 收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4.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
5.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举几个例子方便理解。
案例一:一名公职人员,先后多次收下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红包、购物卡,加起来累计31000元,没有其他从重情节。金额超过3万,达到立案标准,涉嫌受贿罪。
案例二:公职人员主动向办事群众索要财物,总共拿到2万元。虽然金额不足3万,但是属于索贿,符合从重情节,一样可以刑事立案。
案例三:基层工作人员收受扶贫项目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总额只有2万多,因为款项属于扶贫资金范畴,也会直接触及刑事追责。
很多人容易踩坑的一点:金额是累计计算,不是单次。不是单次超过3万才算,多次收受的礼品礼金,要一笔一笔累加。今年收几千,明年收几千,几年累计加起来,一旦超过3万,就达到刑事标准。
另外要说明,认定金额不是按照送礼人购买的原价简单计算,司法实践中会按照财物实际市场价值核算。比如别人送一条高档香烟,按市场价格计入涉案总额。
三、很多人误以为是人情往来,实际上已经踩线的场景
生活里很多场景,看着像正常人情走动,放在公职人员身份上,性质完全不同。判断是正常人情,还是受贿,核心看这几点:双方有没有管理和服务关系、有没有职权上的利益诉求、往来是否对等、金额是否明显超出正常人情水平。
场景1:管理服务对象逢年过节送礼
企业负责人、办事群众,逢春节、中秋、生日给公职人员送礼品红包。哪怕对方嘴上不说要办什么事,只要双方存在管理服务关系,这种送礼,就属于禁止的行为。对方送礼,看中的不是私人感情,是手中的公权力。今天收下礼品,后续对方来办事,就很难保持公正。
场景2:办事前后送“感谢费”
事情办好之后,对方送来红包、购物卡,表示感谢。很多人觉得事情已经办完,没有提前谈好处,不算受贿。法律上不看先后顺序,只要利用职权为对方办事,事后收受财物,依旧构成受贿。事前约定是受贿,事后被动收下,同样是受贿。
场景3:以朋友、老同学名义赠送贵重物品
很多人会用私人关系当借口,说大家是多年好友,送礼只是朋友情谊。司法机关判断,不看口头称呼,看实际有没有职权利益关联。如果朋友刚好在你的职权范围内办事、申报项目、接受监管,哪怕认识很多年,大额财物依旧会被认定为权钱交易。
正常的亲友人情往来,有一个基本特征:双向对等。你过生日对方送几千的礼物,对方家里办喜事,你也会同等价值回礼。如果一直只有单方面收受,从不回礼,金额明显超出普通人正常人情,很难辩解为私人交往。
场景4:变相送礼,不直接给现金
现在很多人学会规避,不直接给现金。送购物卡、加油卡、会员卡;帮忙支付旅游费用;免费装修房子;低价卖房、高价收购公职人员个人物品;赠送贵重收藏品。这些全部属于财物,计入受贿金额,同样追责。不要以为不拿现金就安全。
场景5:收下礼品,没有帮对方办成事,算不算?
很多人有误区:我收了东西,但是事情没办成,就不算犯罪。法律规定,只要利用职务便利,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就算后续事情没有办成,受贿依旧成立。
四、一旦被认定受贿罪,会有哪些后果,为什么会连累家人
很多人低估触犯刑法之后带来的连锁影响,不只是丢掉一份工作,整个家庭都会长期受到影响。
第一,公职身份直接丧失。一旦被法院判决有罪,会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退休金、各类公职相关待遇取消,一辈子的职业发展直接清零。辛辛苦苦多年打拼,全部付诸东流。
第二,留下刑事案底。案底会永久留存,本人之后不能从事公职、国企关键岗位、律师、会计师等很多行业。
第三,影响子女、直系亲属政审。子女报考公务员、参军、警校、军校等,政审环节会审查直系亲属刑事犯罪记录。一旦父母有受贿罪的生效判决,子女政审无法通过,子女的人生道路会受到直接限制。这就是大家所说的连累家人。辛辛苦苦培养孩子,因为自己一时贪心,毁掉子女的机会,这是最让人痛心的地方。
第四,涉案款项必须追缴,同时可能判处罚金。收受的财物,不管有没有挥霍,都要全额退缴。法院还会并处罚金,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
第五,社会声誉受损,亲友圈子都会受到冲击。
很多落马人员在忏悔书里都会写,一开始以为只是一点小东西,不会出事,等到立案之后,才意识到不仅自己坐牢,孩子未来的路也被影响,后悔已经来不及。
五、收到礼品礼金,正确处理方式,记住这几条实操办法
如果遇到有人送来礼品、红包,不知道怎么处理,记住标准做法。
1、当场直接拒绝。提前把底线说清楚,公职身份不能收礼品礼金,请对方收回,不要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很多人就是抹不开面子,半推半就收下,最后惹麻烦。
2、已经收下,第一时间退回。发现收下之后,尽快联系对方退回,保留退回的聊天、录音凭证。
3、无法退回的,及时上交登记。礼品、礼金已经收下,没办法还给送礼人的,按照单位规定,上交纪检部门登记。保留上交凭证。上交之后,一般不会认定违纪或者犯罪。
4、不要私下转赠、变卖。收下之后,不要想着把礼品送给亲戚朋友,或者卖掉变现。只要没有上交或者退回,依旧会认定收受财物。
还有一点,不要通过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代收财物。很多人自以为聪明,本人不收,让家人收下礼品礼金。法律规定,公职人员明知亲属代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同样构成受贿。很多案件,就是家属代收礼品最后被查实,一家人都被调查。
家属也要守住底线。不要主动替人传话、收礼,不要利用家人公职身份,向别人许诺办事,收受好处。家属以为只是帮个忙,实际上会把家人拖入风险之中。
六、普通人送礼,同样有法律风险,不要好心办坏事
不只是公职人员要守底线,普通群众也要明白,向公职人员送礼也不是没有风险。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会涉嫌行贿罪。
不是送了礼事情办成才算犯罪,只要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财物,就可能触犯法律。很多人觉得送礼只是人情,一旦被查处,行贿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正常业务,合规办事,不需要送礼。现在政务服务越来越规范,符合条件的业务按流程正常办理,不需要额外送礼托关系。不要听信所谓“打点一下好办事”的说法,既浪费钱财,又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七、常见误区一次性纠正
误区1:单次金额小就没事。
错。金额是累计计算,多次小额累加,达到3万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几百上千的礼品,单次看着不多,常年累积,数字会越来越大,而且哪怕金额不够刑事标准,也属于违纪。
误区2:私下送礼,没人知道。
错。现在办案核查渠道很多,银行流水、购物记录、聊天记录、行车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很多案件都是一件小事牵出来,一连串问题全部暴露,不存在永远隐藏的贿赂。
误区3:节日红包属于礼尚往来,不受约束。
错。只要双方存在管理服务关系,节日礼品红包不属于正常人情,属于纪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误区4:只收实物不收现金就安全。
错。购物卡、首饰、装修、旅游等财产性利益,全部计入涉案金额,一样认定受贿。
误区5:退休之后收礼就没有问题。
错。离职、退休之后,如果利用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依旧可以追责。
八、总结
简单梳理核心要点。
公职人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都违反廉洁纪律。刑事立案标准是3万元,累计金额达标就涉嫌受贿罪;就算不足3万元,有索贿、损害公共利益等从重情节,同样追究刑责。
受贿案底,会直接影响子女政审,代价远大于收到的礼品礼金。很多人栽跟头,根源就是轻视小恩小惠,心存侥幸,一点点突破底线,最后越陷越深。
公职人员要记住,人情和权力必须分开。手中的公权力,不能用来交换礼品、红包。面对礼品红包,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收。家属也要一起守住关口,不代收、不传话,共同守住家庭的平安。
普通人办事,走正规流程,不要想着送礼托关系,避免涉嫌行贿。守住法律底线,不要因为一点小钱,毁掉个人前途,拖累整个家庭。
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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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普法科普,相关标准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准。具体涉纪涉法问题,可咨询纪检、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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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3万元以上的判多少年,三万元构成刑事责任吗
内容投稿:章芮
内容审核:刘娜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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