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法律依据:
《眉山市东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第五条 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公告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持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第六条 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后执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 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实施办法》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条 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依法计算。
第九条 征收集体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及时以转账方式足额支付。
东坡区拆迁安置政策主要涵盖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组织执行及特殊情形处理等方面。以下是对东坡区拆迁安置政策的详细解析:
1)补偿标准
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据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四川省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则专款专用,用于安置富余劳动力。
2.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构筑物)的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根据结构、成新评估补偿。青苗补偿则按季产值补偿,具体标准根据作物类型和生长阶段确定。
2)安置方式
1. 货币安置:以货币形式支付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自行解决安置问题。
2. 产权调换安置:提供安置房源,按一定比例置换被征收房屋。
3. 农业安置:在有条件的地区,调整农村集体土地,使被征地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4. 社保安置: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
3)组织与执行
1. 主体:区人民政府统一实施拆迁安置工作,区国土资源分局(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工作。
2. 程序:经依法批准后发布征收公告,进行现状调查、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组织听证,办理补偿登记与签约,最后申请征地审批并组织实施补偿安置工作。
4)特殊情形处理
1. 不予补偿的情形:抢种抢栽的林木、果树、花卉等以及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需自行拆除或依法强制拆除。
2. 困难户安置:对于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等特殊困难户,政府应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照顾,如额外补偿、优惠条件等。
1、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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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眉山市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眉山拆迁标准搜狐
内容投稿:韦怡欣
内容审核: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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