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申请被拒绝是常态而非例外。了解被拒的原因,是制定后续救济策略的前提。常见的拒绝原因包括:
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申请被拒绝并不意味着"一拒终局"。我国刑事诉讼法设计了多层次的救济路径,辩护律师应当根据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和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救济方式。
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而此前的取保候审申请未被公安机关采纳,那么在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内,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辩护律师的核心任务就是论证第三个条件不成立——即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还规定了"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等。如果案件不属于应当逮捕的情形,不予批捕的空间就更大。
实务技巧: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应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意见。书面意见+当面沟通的组合,效果远优于仅提交书面材料。同时,可以同步提交被害人谅解书、退赃凭证、单位证明等有利证据。
逮捕后,辩护律师最重要的救济手段就是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的制度,也是2012年刑诉法修改后新增的重要程序。
(一)申请主体和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逮捕后即可申请,没有时间限制。但实践中,刚逮捕就申请,成功率较低,建议在逮捕后1至2个月,或者案件证据发生变化时申请。
(二)审查机关和程序
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审查方式包括: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等。
检察院经审查后,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建议的情形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经审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四)可以提出释放或变更建议的情形
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辩护律师还可以在不同诉讼阶段直接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案件已侦查终结但尚未移送审查起诉,且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这一申请尤为重要。
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此时辩护律师已查阅全部案卷,可以更全面地论证不需要继续羁押。同时,如果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通常会先行变更强制措施。
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于可能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法院通常会在开庭前或宣判前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辩护律师应在开庭时当庭提出,并在量刑辩护中重点论证。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辩护律师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常见的超期羁押情形包括:拘留超过法定期限未报捕或未变更;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未移送审查起诉也未变更;审查起诉期限届满未起诉也未变更;审判期限届满未宣判也未变更等。
风险提示:在申请取保候审和变更强制措施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应当注意以下风险:一是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二是不得向证人施加影响;三是不得泄露案件秘密;四是在会见时不得传递违禁物品。这些行为不仅会导致申请被拒,还可能使律师自身面临法律风险。
在实务中,单一的救济手段往往效果有限,辩护律师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组合运用多种路径:
案件阶段 | 主要救济路径 | 辅助手段 |
拘留后报捕前 | 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 会见沟通、收集有利证据 |
审查批捕期间 | 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意见 | 当面沟通、提交谅解书 |
逮捕后侦查阶段 |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 推动和解、退赃退赔 |
审查起诉阶段 | 向检察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辩护 |
审判阶段 | 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缓刑辩护、量刑协商 |
取保候审被拒不是终点,而是辩护工作的新起点。通过持续、多层次的救济申请,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变化,很多案件最终都能实现从羁押到非羁押的转变。作为辩护律师,要有耐心、有策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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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拒留取保候审有案底吗,不同意取保候审怎么办
内容投稿:冯仪
内容审核: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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