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主观:
答:
依据《汕头经济特区 城市房屋拆迁 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规定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 或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三十三条规定:
被拆除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补偿时应分别情况,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 没有土地使用证 的,其产权调换所得房屋的 土地使用权 ,应按有关规定向国土房产部门缴交地价款,办理确权手续。属占用他人持有人民政府核发的 土地使用权证 的土地建造房屋的,占用人应与 土地使用权人 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占用人应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拆迁当年同类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补偿土地使用权人后,拆迁人方能将房屋补偿给占用人
实行作价补偿的,拆迁人应从补偿款中代扣 土地补偿款 (标准同上)交还土地使用权人后,方能将剩余补偿款付给占用人。(二)没有房地产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 或私自买卖房屋未办理交易确认、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应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向国土房产部门申办确权或交易确认、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缴交有关税费,方可实行补偿。(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人须按规定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报经国土房产部门核准,办理确权手续后,方可实行补偿。如果该厂房确是违章拆除,根据上述规定,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如果该厂房不是违章拆除,我们都知道厂房拆迁不同于一般民房拆迁,必须先对厂房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公司的股价进行补偿,补偿项目包括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 安置补助费 、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评估作价赔偿房屋补偿,营业损失,机器拆装费用等。各地 拆迁补偿标准 不同,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或建议去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潮汕地区老百姓过世后的补偿费用,并非统一固定,而是根据逝者的身份属性、生前参保情况以及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普通居民
1.无统一补偿:对于普通居民而言,正常离世后,国家并没有专门的统一补偿制度。
2. 地区性政策:但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丧葬补助或抚恤政策,具体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享受社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1. 丧葬补助金:
▷企业退休人员: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性质而异,一般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执行。
2. 抚恤金:
▷ 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时间确定发放月数。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通常较高,以本人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按一定倍数计发,如因公牺牲为40个月基本工资,病故为20个月基本工资。
3. 遗属生活补助费:如果逝者的配偶、父母等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还在世,且没有经济来源或生活困难,他们可以申请遗属生活补助费,具体金额根据当地规定及遗属实际情况确定。
3)特殊群体
▷ 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警察等:这类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可以享受相应的抚恤待遇,标准通常较为优厚,抚恤金等补偿根据其伤残等级、职务等因素确定。
4)农村地区老人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如果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已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去世后也可能有一定的丧葬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申领流程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汕尾市拆迁补偿的现行标准
关于城市规划中的拆迁补偿计算方法大致如下所示:
1、所谓“房屋补偿费”指的即是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房屋重置费用”,以此作为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依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适用年限来确定具体的补偿范围与计算单位; 2、继而“周转补偿费”则是为了照顾那些在拆迁之后需要寻找临时居住地并且可能存在不便之处的被拆迁房屋住户,主要依据的就是他们的临时居住条件来区分档次,然后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数按月进行补贴; 3、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此项补偿申请旨在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选择主动放弃部分权益例如自极自愿迁移到郊外或者不再寻求拆迁机构为其提供安置住房等,因此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规定就需要由各地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制定与确定。 位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以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基础上的计算公式可表述如下:房屋拆迁补偿价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的面积,接着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关于具体验算标准,以下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形: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方面: (1)货币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额应当等于合法拥有的房产评估价格加上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者可以直接理解为经过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补偿差异。房屋拆迁补偿差异额应为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者也可以理解为经过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拆迁安置费应当包括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类型因停产、停业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费。
值得注意的是: (1)如果如遭遇拆迁方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尚有居住需求,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就应该忽略不计;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住宅类型,那么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就无需考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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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汕尾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汕尾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投稿:苏菲
内容审核: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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