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 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 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 一) 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 高的医师主持。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 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二) 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有关 规定及时报告医务科。重大抢救或成批急性外伤患者的抢 救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必要时由主管院长领导,医务 科统一指挥调度,任何科室都必须服从安排,分工协作。
(三) 医院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应重视危重患 者的抢救,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抢 救设备和药品可用,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建立绿色 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 绝或延误。为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 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与医师紧密配合,准确 执行主持抢救医师的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 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及时补记医嘱。
(五) 对危重患者须及时执行告知制度,除对患者家属出 具病重 (危) 通知单外,还要详细客观地向家属告知病情 及转归。对患者家属拒绝实施抢救措施应予以劝说,交代 其后果并体现在谈话记录中,签署有关知情告知书。
(六) 危重患者需要进行辅助检查时,相关医技科室应按 规定予以优先安排、出具检查结果,执行“危急值报告制 度”。
(七)需要多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申请并报告医务科 组织会诊。对危重患者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 患者、延误抢救。需转科抢救的患者接收科室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收。会诊意见分歧较大的应报告医务科进行协调。
(八) 危重患者需要手术的应优先安排,尽快完善术前准 备工作,保障手术安全。
(九) 急危重患者、疑难病例的范围
为加强对患者的病情评估工作,提高诊疗水平,保障 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国家卫生部《等级综合医院评 审标准》以及《病历书写规范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医院制定病情评估制度,确定急危重患者及疑难病例范 围。
1.根据本科室常见疾病情况来确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病 情危重,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
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 倾向患者等。
2.评估重点环节及人群:
(1) 急性起病,诊断未明,根据其症状的诊疗流程,必 须立即处置,否则可能导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或危及生 命。
(2) 急性起病,诊断明确,根据诊疗规范,必须立即处 置,否则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如有明确治 疗时间窗的疾病。
(3) 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
(4) 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
(5) 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
置的病情。
3.范围:
心血管肾病科: 1.急性心衰、慢性心力衰竭 (心功能 IV 级) ;2.严重心律失常 (包括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II 度和 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病 态窦房结综合征伴阿-斯综合征、心室扑动、心室颤动, 以及其它引起血液动力学改变的心律失常) ;3.频发心绞 痛或急性心肌梗死;3.高血压危象;4.急性肾衰、肾功能 衰竭尿毒症期;5.急性冠脉综合征;6.主动脉夹层。
消化、 内分泌科:1.上消化道出血 2.上消化道异物 3.消 化性溃疡合并出血 4.消化性溃疡合并穿孔 5. 胃十二指肠 溃疡梗阻 6.急性胃扩张 7. 急性胃肠扭转 8.下消化道出
血 9.急性出血坏死性小肠炎 10.中毒性巨结肠 11.急性药 物性肝损害 12.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 13.肝硬化合 并感染 14.肝硬化并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15.肝性脑病 16. 肝肺综合征 17.肝脓肿 18.肝衰竭 19.原发性肝癌并肝癌 破裂出血 20.急性胆囊炎 21.急性胰腺炎 22.急性农药中 毒 2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4.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 25. 糖尿病并发急性感染26.急性低血糖 27.嗜铬细胞瘤高血 压危象 28.高尿酸血症与尿毒症 29. 重度骨质疏松症30. 急性电解质代谢异常 31.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 32.乳酸性 酸中毒 33.妊娠合并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 一) 休克:包括低血容量休克、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 克、过敏性休克等。出现以下表现:1.收缩压<80mmHg 或 较原有收缩压降低 30mmHg 以上;2.意识障碍;3.尿量减 少,24 小时尿量<400ml,或<1ml/kg/小时;4.代谢性酸 中毒;5.DIC 早中期。
(二) 呼吸心跳骤停、初期心肺复苏术后:在各科发生的 呼吸心跳骤停经初期心肺复苏成功后,均应立即转入 ICU 急性进行后期心肺脑复苏及脏器支持治疗(但不包括恶性 肿瘤终末期的心脏停搏及呼吸停止) 。
(三) 呼吸功能衰竭:1.各种原因导致的呼吸困难、呼吸 频率明显增快、有明显发绀的临床表现;2.血气分析提示 PaO2<60mmHg、SPO2<90%,或伴 PaCO2>50mmHg,经常吸氧不 能改善缺氧,需行呼吸机辅助通气者。
(四) 严重创伤、多发伤、复合伤:1.严重创伤合并创伤 失血性休克;2.有窒息史,呼吸异常,需开放气道或呼吸 机辅助呼吸者;3.有心跳呼吸骤停者;4.创伤出现多器官 功能障碍。
(五) 单个/多个器官功能不全:1.急性呼吸功能不全: 任何原因导致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需行呼吸机机械治 疗;2.急性心功能障碍:出现急性左心衰伴有肺水肿、严 重低氧血症,经常吸氧不能改善缺氧症状,需行呼吸机机 械通气者;3.肾功能不全者:各种原因导致的急性肾功能 不全,具有以下表现: (1) 24 小时尿量<400ml (成人) 或<1-2ml/小时/kg 者; (2) 血肌酐、尿素氮急剧升高;
(3) 严重电解质紊乱 (尤其是高血钾:血 K+>6mmol/L) 、 代谢性酸中毒 (PH 值<7.20,HCO3-<15mmol/L) 。4.急性 肝功能障碍:各种原因导致的肝功能异常,出现以下表现:
(1) 转氨酶、胆红素急剧升高或酶-胆分离 (2) 伴有明 显凝血因子减少、有明显出血倾向; (3) 出现肝性脑病 症状。5.凝血功能障碍:各种原因导致的急性 DIC,有明 显出血倾向,需严密监测DIC 全套。
(六) 各种重症感染:1.严重呼吸道及肺部感染伴有明显 呼吸功能不全,需加强呼吸道管理及呼吸机辅助呼吸者; 2.严重腹腔及肠道感染;3.严重颅内感染;4.严重血液系 统感染。
(七) 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1.高血钾:血 钾>6.0mmol/L,有心电图变化,如心律失常、T 波高尖、
RS 波增宽、室颤甚至心搏骤停;2.低钾血症:低钾血症 伴有心电图改变 (如T 波增宽、出现 u 波,Q-T 间期延长、 各种心律失常等) ,肌无力等。3.高钠血症、低钠血症: 血钠>145mmol/L 或 130mmol/L,伴有烦躁、谵妄或淡漠、 嗜睡、昏迷等;4.严重酸碱失衡:双重或三重性酸碱失衡, 或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
高血压、神经内科:1、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2、急性出血 性脑卒中 3、癫痫大发作/癫痫持续状态 4、高血压脑病/ 高血压危象 5、蛛网膜下腔出血 6、高血压性心脏病伴心 力衰竭 7、反复发作的 TIA8、其他 (危急值患者)
精神科:一、精神分裂症。二、重度焦虑抑郁。三、躁狂 症
儿科:一、输液、输血反应二、误吸 三、突发猝死 四、 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五、小儿惊厥 六、窒息 七、 重症哮喘八、中毒九、急性喉梗阻十、心搏呼吸骤停与心 肺复苏术十一、急性呼吸衰竭十二、高血压危象
新生儿科:一、新生儿窒息:二、新生儿呼吸衰竭三、新 生儿急性心力衰竭四、新生儿休克。五、极低出生体重儿、 早产儿 (胎龄<32 周,体重<1500g)
重症 ICU:(一) 心搏骤停:各种原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及 心肺脑复苏后。各种原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及心肺脑复苏 后。收入指征:心跳、呼吸骤停需行心肺脑复苏或复苏后 血压、心率、呼吸、体温、收入指征:心跳、呼吸骤停需 行心肺脑复苏或复苏后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神志等
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监护或出现严重并发症如心律失常 心肌缺血、发症如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神志等生命体征 不稳定需要监护或出现严重并发症如心律失常、心力衰呼 吸衰竭、意识障碍、脓毒血症、低血压、播散性血管内凝 血(DIC)(DIC)、竭、呼吸衰竭、意识障碍、脓毒血症、低 血压、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以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二) 休克收入指征:收入指征:30%以上,1 收缩压低于 90mHg 或较原收缩压降低 30%以上,并伴有下列四项中的 二项:意识障碍; 皮肤湿冷;尿量减少,尿量 <400ml<17ml/h;二项:①意识障碍;②皮肤湿冷;③尿量减 少,24h 尿量<400ml 或<17m1/h;④代谢性酸中毒。代谢性 酸中毒。各类休克,经扩容及初步治疗后,生命体征仍不 平稳。2.各类休克,经扩容及初步治疗后,生命体征仍不 平稳。
(三) 急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肺栓塞、急性支气管哮喘 合并呼衰、哮喘持续状态、急性肺栓塞、急性支气管哮喘 合并呼衰、哮喘持续状态、慢支肺心病合并呼吸衰竭 ARDS、格林巴利需呼吸机支持。呼吸衰竭、ARDS、格林巴 利需呼吸机支持。收入指征:收入指征:临床有呼吸困难或 紫绀的急性发作,经吸氧后呼吸困难无明显改善。1.临床 有呼吸困难或紫绀的急性发作,经吸氧后呼吸困难无明显 改善。血气分析有下列任何一项异常
者:<60mmhg;>50mmHg;2.血分析有下列任何一项异常者:
①Pa02<60mmhg;②paco2>50mmHg;③<90%。Sp02<90%。3. 慢性呼吸功能失代偿,需进行机械通气治疗者。
(四) 急性心功能不全收入指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 急性左心功能不全; 收入指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急性左心功能不全;②急性心源性肺水肿;水肿,③心源 性休克;④急性心包填塞。
(五) 急性心肌梗死收入指征:收入指征:急性心肌梗死。
(六) 严重心律失常收入指征:临床上有症状并伴有显著 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各种心律失常收入指征:临床上有症状 并伴有显著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各种心律失常。
(七) 高血压危象收入指征:各期高血压或急进型高血压 患者血压突然急剧性升高,收入指征:各期高血压或急进 型高血压患者血压突然急剧性升高,出现以下临床表现: 面色苍白或皮肤潮红、口干、出汗。剧烈头痛,眩晕,恶 心、临床表现:①面色苍白或皮肤潮红、 口干、出汗。② 剧烈头痛,眩晕,恶心、 呕吐,视力模糊。气急,心 悸,胸闷,胸痛。尿频,尿少,呕吐,视力模糊。 ③ 气急,心悸,胸闷,胸痛。④尿频,尿少,尿中出现蛋白 和红细胞。⑤眼底 检查见小动脉痉挛、渗出及出血。
(八) 急性肾功能不全收入指征: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 病因,并有下列临床表现者:收入指征:有引起急性肾功能 不全病因,并有下列临床表现者:①24h 尿量 <17ml>6.0mmol/L>6.0mmo1/L,<400m1 或 (17m1>6.0mmol/L,心电图出现 T 波高尖等高钾表现;2.
血肌酐、尿素氮急剧增高。
(九) 大出血收入指征:各种疾病引起的严重急性出血并 发症:如消化道、呼吸道、收入指征:各种疾病引起的严重 急性出血并发症,如消化道、呼吸道、泌尿道或颅内出血 等。或颅内出血等。消化道出血突发大量呕血或便血,或 收 缩压<80mmHg 面色苍白、<80mmHg,1,消化道出血: 突发大量呕血或便血,或收缩压<80mmHg,面色苍白、皮 肤湿冷,咯血引起突发窒息成呼吸困难、紫细 等危重 症状。2.咯血引起突发塞息或呼吸困难、紫绀等危重症状, 3,其它原发疾病引起的急性出血,伴有生命体征不稳定 者。
(十) 危重创伤、多发伤收入指征:收入指征;危重创伤出 现下列情况之 者:危重创伤合并创伤性休克,1,危重 创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化重创伤合并创伤性休克, 收缩压<80mmHg;有窒息史,呼吸异常,需手术开放气道或 机械通气<80mlHg;②有窒息史,呼吸异常,需手术开放气 道或机械通气,③有心脏骡停脑外伤格拉斯哥积分<8,有 瞳孔散大,者;④脑外伤格拉斯哥积分<8,有瞳孔散大, 或仍表现为意识障碍者;伴有心、肾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 仍表现为意识障碍者;⑤伴有心、肺、肾等重要器官功能 不全,多发伤。
(十一) 严重水、电解质素乱,酸碱平衡失调 1,高钾血 症收入指征;血清钾 >6.0mmol/波高尖、传导阻滞、波 增宽、收入指征,血清钾>6.,0mmol/L,ECG 示个波高尖、
传导阳滞、QRS 波增宽、室>6.0mm 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 室颤等经过治疗后无明显好转。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 室颤等经过治疗后无明显好转。2、低钾血症收入指征血 清钾<3.0mmolL(周期性麻痹除外同时伴有 T 波低平或倒 置、<3.,0mmol/周期性麻痹除外)波低平或倒置、收入指 征,血清钾<3.0mmol/1(周期性麻师除外),血清 钠>150mmo1/L 伴烦躁、血清钠>150mmol 儿,伴烦躁、调 安政昏迷筹经过治疗后无明显好转。收入指征,血清 钠>150mmol 儿,谵安或昏迷等经过治疗后无明显好转。4, 低钠血症收入指征血清钠<130mmol<130mo/淡漠、嗜睡或 昏迷等经过治疗后无明显好转。收入指征,血清钠 <130mmo1/i,较漠、嗜睡或昏迷等经过治疗后无明显好转。 表现为神经肌肉系统症状,以及改变,常由内分泌、肿瘤、 胰腺庾病解引起,ICU 相应的 BCC 改变,常由内分泌、肿 瘤,胰服疾病等引起,出入 ICU 指征应结合原发病决
定。 病决定。6.酸碱失衡收入指征:单纯性酸碱失衡 (pH >7.50),双重性或三重性酸碱失衡,收入指征:
单纯性酸碱失衡(pH 值<7.30>7.50,双重性或三重性酸碱 失衡,或需用机通气治疗者。
(十二) 急性中毒收入指征:各种物理、化学因素导致的 危急重症(一氧化碳、化学毒物、收入指征:各种物理、化 学因素导致的危急重症(一氧化碳、化学 毒物、农药、 药物、食物、酒精等中毒史,并且出现下列各系统症状体 征之一者:农药、药物、食物、酒精等中毒史,并且出现
下列各系统症状体征之一者:①神经系统:昏迷、谵妄、惊 厥、瘫痪。呼吸系统:呼吸肌麻痹需用机械通气,神经系 统 :昏迷、谵妄、惊厥、瘫痪。②呼吸系统:呼吸肌麻痹需 用机械通气,急性肺水肿,急性呼吸衰竭。循环系统:心 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肺水肿,急性呼吸衰竭。 ③ 循环系统: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脏骤休克,心肌 损伤。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血液系统: 溶血,停,休克,心肌损伤。④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衰 竭。⑤血液系统:溶血,急性粒细胞缺乏,严重出血。 (十三) 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多器官功能衰竭
(MOF)收入指征:MODS、诊断标准。收入指征:符合 MODS、 MOF 诊断标准。十四、十四、其他收入指征:电击伤、溺 水、 自缢、中暑、妊娠中毒症、播散性血管内凝血
(DIC)(DIC)、收入指征:电击伤、溺水、 自缢、中暑、妊 娠中毒症、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甲状机能亢进危象、 甲状腺机能减退危象、肾上腺危象、非酮症性昏迷、甲状 机能亢进危象、甲状腺机能减退危象、肾上腺危象、非酮 症性昏迷、酮症酸中监护治疗。毒、急性重症胰腺炎等需 入 ICU 监护治疗。十五、小儿科参照“大内科”标准执行。 十五、小儿科参照“大内科”标准执行。手术科室系统: 手术科室系统: 口腔科:一、口腔科: 1、上颌窦根治术后 2、舌癌术后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联合根治及各种皮瓣修 复术后 3、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联合根治及各种皮瓣修复 术后 4、腭裂修补术后 5、上下颌骨骨折固定术后 6、 口
腔颌面部严重外伤危及生命的抢救术后 7、伴有全身严重 性器质性疾病的手术术后 8、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术后 9、 其他需要全麻的手术术后耳鼻喉科:二、耳鼻喉科:喉切除 术及发音重建术术后、1、喉切除术及发音重建术术后、 喉部分切除术后喉及气管狭窄成形术后、鼻成形术(全 麻)2、喉及气管狭窄成形术后、鼻成形术(全麻)术后鼻窦 内窥镜手术(全麻)3、鼻窦内窥镜手术《全麻)术后 4、鼻 咽癌手术术后 5、外、中耳癌根治术术后 6、新开展的各 种手术术后 7、其他需要全麻的手术术后眼科:三、眼 科 :1、眶部肿瘤摘除术后 2、其他需要全麻的手术术后神 经外科:四、神经外科:1、各种颅内肿瘤手术术后各种自 发性脑出血、2、各种自发性脑出血、外伤性颅内血肿清 除术后 3、各种脑挫裂伤脑疝去骨瓣减压术后颅骨修补 (全麻)4、颅骨修补(全麻)术后各种脑积水分流术后、脑 积水脑室外引流(全麻)5、各种脑积水分流术后、脑积水 脑室外引流《全麻)术后 6、严重颅脑损伤及复合伤生命 体征不稳定需要监护或呼吸器支持者 7、颅脑外伤或者肿 瘤术后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 8、脊髓肿瘤术术 后胸外科:五、胸外科:1、各种心脏手术术后 2、纵隔肿 瘤切除术后食管癌根治术后、3、食管癌根治术后、贲门 及食管下段肿瘤切除术后 4、肺癌术后全胸膜全肺切除术 后、全肺及肺叶切除术后、肺楔形切除术后 5、全胸膜全 肺切除术后、全肺及肺叶切除术后、肺楔形切除术后、肺 大泡切除术后膈肌破裂修补术、肺破裂修补术、6、膈肌
破裂修补术、肺破裂修补术、心脏破裂修补术后 7、血气 胸开胸控查术后 8、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后食管憩室 切除术后、9、食管憩室切除术后、食管平滑肌瘤切除术 后 10、其他开胸手术普外科:胰腺癌根治术后、1、胰腺 癌根治术后、胰腺的其他手术术后肝脏肿瘤左、右半肝切 除术后、肝脏外伤术后、肝脓肿术后、2、肝脏肿瘤左、 右半肝切除术后、肝脏外伤术后、肝脓肿术后、肝内胆管 结石术后胆道癌根治术、复杂的胆道再次手术、3、胆道 癌根治术、复杂的胆道再次手术、胆囊胆总管的相关手术 后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后、4、 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后、 肠切除术后 5、直、结肠癌根治术后脾脏外伤、脾肿瘤、
6、脾脏外伤、脾肿瘤、脾功能亢进脾脏切除术后门静脉 高压的各类分流术及断流术术后 7、门静脉高压的各类分 流术及断流术术后腹联合损伤的救治手术、8、胸、腹联 合损伤的救治手术、腹部损伤剖腹探查术术后甲状腺癌颈 淋巴结廓清术、甲状旁腺肿瘤切除术、甲状腺肿瘤切除术 后、9、甲状腺癌颈淋巴结廓清术、甲状旁腺肿瘤切除术、 甲状腺肿瘤切除术后、 甲亢术后 10、乳腺癌根治 术 后 11、腹腔镜的诊疗手术术后。泌尿外科:七、泌尿外 科 :1、各种肾上腺手术术后 2、涉及肾主要血管的手术后 肾癌根治术、肾切除术、肾结石手术、3、肾癌根治术、 肾切除术、肾结石手术、肾破裂手术后输尿管切开取石术 后、4、输尿管切开取石术后、输尿管的其他手术后全膀 胱切除十 5、全膀胱切除十肠道尿流分流手术后前列腺癌
根治术、6、前列腺癌根治术、前列腺摘除术后经膀胱镜 复杂性手术、7、经膀胱镜复杂性手术、经腹腔镜手术后 8、膀胱癌手术后骨科: 八、骨科:全关节人工关节置 换术及返修术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及返修术()、人工全髋关 节置 1、全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及返修术 (膝、髋、肩、 踝)、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换术、股骨头置换术后 2、 骨关节恶性肿瘤切除术后或截肢术后脊椎前路手术()、上 颈椎后路手术后 3、脊椎前路手术(颈、胸、腰)、上颈椎 后路手术后脊柱侧弯矫形术、4、脊柱侧弯矫形术、驼背 矫正术后 5、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手术后半骨盆切除术、骨 盆复杂骨折手术复位内固定、6、半骨盆切除木、骨盆复 杂骨折手术复位内固定、髋白骨折复位内固定术后脊柱后 路椎板减压及椎弓根内固定的应用、脊柱结核病灶清除 术、7、脊柱后路椎板减压及椎弓根内固定的应用、脊柱 结核病灶清除术、胸椎管狭窄减压术后 8、腰椎间盘脱出 髓核摘除术(包括常规手术及椎间盘镜〉后(手术医生和腰 椎间盘脱出髓核摘除术(包括常规手术及椎间盘镜)麻醉 医生根据情况定)麻醉医生根据情况定)9、股骨骨折切开 复位钢板内固定术后 10、其他需要全麻的手术或者病情 较复杂较严重的手术后、10、其他需要全麻的手术或者病 情较复杂较严重的手术后、颈髓损伤需要呼吸功能支持者 妇产科:九、妇产科:子宫体癌根治术、宫颈癌根治术、1、 子宫体癌根治术、宫颈癌根治术、盆腔清扫术后 2、卵巢 癌根治术后 3、腹腔镜诊断与经腹腔镜手术后 4、各种子
宫切除术后有严重合并症、5、有严重合并症、并发症的 产科及妇科各种手术后宫外孕手术(全麻)6、宫外孕手术 (全麻)术后产后大量出血(DIC)(DIC)、7、产后大量出血 (DIC)、羊水栓塞巨大卵巢囊肿手术(全麻)8、巨大卵巢囊 肿手术《全麻)后手术科室的其他情况:手术科室的其他情 况:高风险手术、1、高风险手术、其它原有较严重基础疾 病年龄>2、年龄>70 岁以上丙类以上手术 3、所有全麻手 术 4、各种术中麻醉不稳定或有并发症的手术 5、各种新 开展手术
普外科:1.休克:感染中毒性休克、低血容量性克、过敏 性休克、失血性休克 2.腹腔感染合并存在免疫功能不全 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性药物 3.严重营养不良需行急诊/ 限期手术治疗 4.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 5.全身炎症反应 综合症 6.我科疾病合并两个以上器官系统功能不全需急 诊/限期手术治疗 7.我科疾病合并一个以上器官系统功 能衰竭需急诊/限期手术治疗 8.高龄患者 (≥75 岁) 需行 急诊/限期手术治疗 8.存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情况下 需行急诊/限期手术治疗 9.消化道穿孔存在以下之一者: 10 穿孔时间≥3 天且伴弥漫性腹膜炎;11.恶性肿瘤穿孔 可能性较大;12.肠结核穿孔可能性较大;13.既往消化道 穿孔病史;14.存在 1 至 9 条之一的。15.急性阑尾炎存在 以下之一者:16.合并存在弥漫性腹膜炎 17.存在腹腔严 重粘连可能;18.存在 1 至 9 条之一的 19.肠梗阻存在以 下之一者:20.术后一月之内发生肠梗阻需手术治疗;21.
≥3 次腹部手术史,预计腹腔粘连重;22.腹茧症合并肠 梗阻;23.肠结核合并肠梗阻;24.考虑绞窄性肠梗阻;25. 考虑合并存在肠穿孔;26.存在 1 至 9 条之一的 27 各类嵌 顿疝存在以下之一者 28.考虑合并疝内容物绞窄坏死;29. 疝术后复发两次以上;30.考虑合并空腔脏器穿孔;31. 存在 1 至 9 条之一的 32.病因不明确的腹膜炎或弥漫性腹 膜炎需急诊手术探查的 33.急性胰腺炎 34.消化道出血存 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情况 35.腹腔内出血存在血流动 力学不稳定的状况 36.肠系膜动脉栓塞 37.肠系膜静脉血 栓形成伴肠坏死 38 恶病质 39.恶性肿瘤存在可能危及生 命的肿瘤并发症40 易栓症41.甲状腺危象可能42.甲状腺 疾病合并气管受压 43.各种术后并发症可能危及生命 44. 各类出血 45.休克 46.一个或多个器官系统功能衰竭 47. 术后腹腔严重感染 48.肠瘘 49.窒息 50.围手术期新发其 他系统重症 51 外伤所致的胸腹联合外伤包括但不限于单 纯腹部外伤致空腔脏器破裂或损伤。
骨科:1,开放性骨折 2.骨盆骨折 3.多部位骨折 4.四肢 骨折合并头、胸、腹部损伤 5.年龄大的髋部骨折 6.脊柱 骨折合并脊髓损伤 7.合并严重的心脑血管等多系统疾病 8.治疗过程中出现过敏性休克、呼吸心脏骤停等 9.失血 性休克
神经外科:1,高血压脑出血 2.颅脑损伤 (颅内出血、脑 挫裂伤) 3 颅内肿瘤 4.合并胸腹部损伤或四肢骨折 5.大 面积脑梗 6.脑疝
泌尿外科:1、化脓性感染或脓毒败血症伴有休克者;2、 外科急腹症伴有休克者;3、外科急腹症伴有严重的脱水 和电解质紊乱;4、腹部损伤合并休克或呼吸困难者;5、 大面积烧伤;6、严重电击伤、严重复合多发性创伤;7、 急症手术或择期性手术,术后发生较严重的并发症或有以 外的情况发生而加重病情者。如:1) 术后并发急腹症者 等;2) 术后发生休克或急性“肾衰”。8、外科急性特异 性感染伴全身中毒症状者;9、胸部损伤伴有休克者;10、 张力性气胸;11、小儿脓胸;11、胸部暴震伤;12、各类 急性中毒;13、感染及非感染性休克;14、各种呼吸困囊 (伴有青紫) 或呼吸衰竭;15、体温 39.5℃以上或体温 不升;16、急慢性肾功能衰竭;17、血色素在 40/L 以下 或红细胞少于 1.0×10 /L;12 18、其它各种急慢性疾病的 晚期,全身衰竭伴有恶病质,随时有可能死亡者。
妇科:1、 滋养性疾病:1.葡萄胎 (良葡、恶葡) 2.绒毛 膜上皮癌;2、 炎症疾病: (1) 内生殖器脓肿及脓肿破 裂; (2) 急性盆腔炎; (3) 腹膜炎; (4) 败血症及脓毒 血症;3、 出血性疾病: (1) 功能性子宫出血; (血色 素在 60g/L 以下者) ; (2) 肿瘤出血;4.损伤性疾病: (1) 外阴裂伤及外阴血肿 (2) 阴道破裂 (3) 子宫穿 孔;4、机械性疾病: (1) 卵巢肿瘤蒂扭转; (2) 卵 巢肿瘤破裂及卵巢破裂; (3) 子宫扭转; (4) 生殖道 异物;
产科:1、羊水栓塞 2、子宫破裂 3、产后大出血 4、产褥 感染 5、子痫 6、脐带脱垂 7、宫内缺氧 8、胎盘早剥 9、 产科 DIC10、肩难产 11、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 12、 子痫 13、胎盘早剥 14、前置胎盘 15、胎母输血 16、羊 水栓塞 17、妊娠合并心脏病 18、妊娠合并哮喘 19、妊娠 合并肺结核 20、妊娠合并血栓栓塞性疾病 21、分娩 (自 娩、剖宫产术后 42 天内) 并发血栓栓塞性疾病 22、妊娠 合并胰腺疾病 23、妊娠合并阑尾炎 24、妊娠期急性脂肪 肝 25、妊娠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6、妊娠合并癫痫 27、 妊娠合并脑血管疾病 28、妊娠期精神疾病 29、妊娠合并 癌症 30、妊娠期创伤 31、产后或术后感染 32、子宫内翻 33、妊娠期心肺复苏
眼科:1、交感性眼炎 (保留眼球) ;2、 内眼术后
继发感染;3、 绿脓杆菌性角膜溃疡;4、 急性化脓
性眼内炎;5、视网膜动脉梗阻 (抢救视力) ;6、 急性 青光眼 (抢救视力) ;7、重症眼外伤;8、眶蜂窝组织炎;
9、眼源性海绵窦栓塞。
耳鼻喉科:1、耳源性颅内合并症: (1) 耳源性脑
膜炎; (2) 耳源性脑脓肿; (3) 耳源性横窦栓塞(乙 状窦血栓性静脉炎) ;2、 喉阻塞: (1) 小儿急性喉炎 声门下水肿、咽后脓肿,咽侧感染所致之喉阻塞; (2)
喉部水肿所致的喉阻塞; (3) 嵌顿于喉内之异物所 致之喉阻塞; (4) 喉外伤所致之喉阻塞; (5) 血管神经 性喉水肿,药物过敏所致之喉水肿等所致的喉阻塞 3、
小儿支气管异物 (伴有呼吸困难者) ;4、 鼻出
血性休克。
口腔科:1、 颜面部复合伤;2、 颌骨骨折。
(十) 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机制
科室建立抢救资源相关配置制度,保证抢救人员、药 品、设备等按医疗区域需要进行合理配置。当相关的抢救 人员、药品、设备等抢救资源不能满足本科室临时抢救所 需时,立即联系医务科或总值班,由医务科或综治办紧急 调配全院各科室相关医务人员,保证人员、药品、设备等 抢救资源能够迅速调用到位,形成固定的紧急调配流程, 并定期进行演练。紧急调配机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 项。
(1) 有人员紧急调配的制度、规定和执行方案,定期演 练,可建立机构内应急医疗分队 (人员均有相应资质、抢 救技能) 。
(2) 有抢救用药保障制度。
(3) 有医疗设备紧急调配制度,定期演练。
(4) 有应急床位统一调配机制。
(5) 有多科室紧急抢救协作制度,急救服务体系中相关 部门 (包括急诊科、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药房、挂号收费 等) 责任明确。
(6) 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 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7) 改善“绿色通道” ,建立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 与规范,密切科室间协作,确保患者获得连续医疗服务。
(8) 凡需紧急施救的急危患者不受地域、地段、经济状 况、身份地位和医疗保险条款的限制,均应给予紧急抢救, 实行“三先后一”的原则,即先抢救、先检查、先住院, 后补交费用的原则。
(9) 切实贯彻落实首诊负责制、急诊会诊制度、急危重 症优先处置制度等制度,有效保障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并及 时办理住院。
(10) 每年举行一次危重病人抢救演习,为危重病人绿色 通道的畅通提供保障。
(11)各种仪器设备及抢救药品专人负责,班班清点检查、 定期消毒保养,及时维修,建立设备检修档案,保证各种 仪器随时能用。各种抢救药品、基数药定位置、定数量, 新补充药品按有效期顺序摆放,班班清点,签字交接,为 各种抢救提供保障。
如何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医疗机构应有机制将本区域内抢救设备安置于固定 的、便捷可及的位置,定期维护和巡查,始终保持待用状 态;各单元医务人员知晓抢救设备位置、使用方法,知晓 抢救设备缺乏或故障时替代设备的调配流程。
抢救药品种类和数量能满足本区域常见的急危重症患者 抢救需要;各单元医务人员知晓抢救用药使用流程、补药 流程和应急预案。
(十一) 床位调配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全院病床管理,缓解部分科室床位紧张和住 院病人数量不平衡的问题,满足病人住院需求,并提高医 院整体床 位使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医院所有科室的病床属医院所有, 各科室只有床 位的使用权。医院所有床位由护理部统一掌握和使用,遇 有急诊及特殊病人需要入院治疗时,医院有权统一调配。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借床,否则延误病人 治疗由当事人负责。
三、床位调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调配,要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跨科收治患者以 专业相近、地域相邻为依据,而且患者病情稳定,急危重 症患者应收治在本科室。
2.尊重患者意愿, 以人为本。调配床位前应征得患者同 意, 被借床的病区医护人员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迤。 借床科室应指定本科室医生负责患者的诊疗。
3.以病房为单元互相调配使用病床,医护合作,把握分 类安排、统一管理的原则,尽量避免一人一室或一人多床 等浪费资源现象。
4.借用他科病床者,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天。护理部负责 检查监督,借床科室有病人出院,必须先将借床病人转回 本科,否则不得另收平诊病人。
四、借床病人的病情观察、护理以及记费工作等原则上仍 由原科室护理站负责,一般情况两小时巡视一次,病情特
殊随时观察处理
五、被借床科室护理站要协助原科室观察借床病人的病 情, 如有情况及时通知原科室护理站并积极协助处理。
六、借床病人的被服、医疗等用品由原科室提供,病人退 离病房时被借科室护理站要做好清点。
七、非正常工作时间由护士长总值班负责床位统一调配工 作,调配有困难时可请求护理部主任予以协助。
(十二) 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装备的应急调配制度 ( 一) 设备科管理及维修人员需保证 24 小时电话联系通 畅。
(二) 各临床医技科室遇有节假日应提前自查医疗设备, 若有问题,提前保修,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三)医疗设备维修人员要重点做好急救类和生命支持类 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性能变 差、老化要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如有必要上报设备科进行 更换。
(四) 全院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心脏起搏除颤仪在应急 状态下,设备科有权调配使用,各科不准以任何借口,不 让调用。
(五) 各科室医疗设备遇有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通知设 备科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修。遇 有无法排除的故障,设备科负责人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 加强对临床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认识,加强日常 维护、巡查,保证急救生命系统、监护仪器运转良好,加
强对临床业务人员急救生命系统、监护仪器操作知识的培 训,要求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要掌握相关知识,提高紧急情 况下的应对能力和诊疗水平。
(七)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证临床 应用。
(十三)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多科协作协调机制
为了确保危重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根据《二级综合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机制。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负 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 现场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 任或正 (副) 主任医师。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 者应及时报请医教部、护理部、非工作时间为总值班,必 要时上报分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 作。
2、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值班医师在分 10 钟 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 时会诊,应由二线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不得以任何 借口拒绝、延误抢救。
3、危重患者收治原则上应以主要病情责任科室为主,出 现两个及以上重要脏器衰竭或损伤,危及患者生命的,原 则上转入重症医学科 (ICU) 进行进一步救治。
4、患者入院后病情发生变化,涉及多个专业难以确定转
诊科室时,由相关科室讨论确定。确定原则:
(1) 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
(2) 内科危重患者需要手术时,如病情允许则转入相应 手术科室进行手术治疗,如涉及多个手术科室,原则上应 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如病情危重不 允许转科的,仍在内科科室保守治疗。
(3) 经会诊讨论仍难以确定转入科室的,由专家会诊意 见决定收治科室,任何科室不得推诿、拒绝。
(4) 确定转诊科室后,如转入科室以各种理由拒绝收治 患者,将视情节严重,按相关规定纳入考核。
(5) 凡遇重大抢救、群死群伤、集体中毒、涉外抢救、 特殊人物的抢救及传染病疫情暴发或省卫计委、市、县卫 生局的紧急通知时,医院全体职工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安 排,准备待命,随叫随到。院内急诊接收的突发群体损害 危重患者,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临时安排进行收治,不得 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抢救和收治患者。
(十四) 急诊手术绿色通道的保障措施和协调机制
目的:加强急诊手术的管理,确保急诊手术及时顺畅开展。
一、各部门人员职责:
1、医师:决定急诊手术,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
2、麻醉科:及时会诊、及时实施麻醉。
3、手术室:及时安排急诊手术。
二、急诊手术是指病情紧迫,经医师评估后认为需要在最 短的时间内手术,否则就有生命危险的手术。
三、特急手术是指由于病情危重累及生命而需要进行紧急 手术抢救的手术,如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严重的肝 脾损伤、严重的颅脑损伤、严重的开放性心胸外伤、气管 异物、大血管破裂等。
四、保障措施:
1、急诊手术权限:上班时间的急诊手术由科室主任 (或 副主任) 或质控主任决定,非上班时间的急诊手术由当天 值班最高级别医师决定,主管医师或接诊医师应在病程记 录中体现该授权。
2、急诊手术范围:急诊手术指病情紧迫,需在最短时间 内手术,多见于创伤、急腹症、大出血、急性/严重感染、 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等情况。
3、接诊医师发现患者需要急诊手术应立即请专科医师会 诊,接到会诊邀请的专科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场,如因抢 救等原因不能立即前往会诊时,应立即报告科室二线班前 往并告知急诊科;二线医师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急诊科 同时电话指导急诊科医师给予紧急救治。
4、专科医师根据会诊结果立即请示质控主任或当天值班 级别最高医师,必要时应请示科主任 (或副主任) 。
5、决定手术后,专科医师立即通知手术室,告知患者病 情。
6、专科医师指导急诊科医务人员尽快完成必要的术前检 查、配血、术前准备。
7、决定急诊手术后,主刀或第一助手应详细向患者和/ 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险、替代治疗等情 况,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签字同意。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 昏迷或未成年等) 又无家属在身边,应按《医院关于授权 临床科室主任签字的管理规定》的规定,由科主任 (或副 主任) 在手术同意书中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备案。
8、一般急诊手术由手术室安排人员到临床科室接患者, 特急手术由临床科室的医师、护士必要时还需麻醉医师共 同护送到手术室。
9、麻醉科负责急诊手术手术间的安排:一般急诊手术由 手术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台,原则上由本科室接台,患者等 待手术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特急手术,手术室应立 即以最短的时间安排接台,由手术室护士长全权负责调配 安排,对不服从手术室安排,拒不让手术间,造成的后果 由该主刀医师承担全责。
五、注意事项:
1、抢救患者的特急手术,必须争分夺秒。
2、对特急手术患者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
3、急诊手术应提前通知手术室进行术前准备。特殊情况 下 (如需立即手术) ,手术室可先接受患者,尽可能缩短 抢救时间,挽救患者生命。
4、是否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的判定, 由当日最高值班医 师负责确定,经治医师在联系手术时应予以说明。
5、对不服从手术室安排,拒不让手术台,造成后果由该 主刀医师承担全责。
6、医技科室等相关科室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协调机制:
1、临床科室:负责评估患者病情、制定手术方案、签署 手术同意书、做好相关术前准备、实施手术;
2、麻醉科:负责麻醉前访视、麻醉风险评估、手术间安 排、实施麻醉、配合手术;
3、医技科室:为患者提供相关的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保障急诊手术尤其特急手术患者的临床用血;
4、医务科:制定急诊手术相关管理规定、协调急诊手术 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监督急诊手术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5、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急诊手术的院感情况的监督 管理;
6、护理部:确保急诊手术所需的相关护理要求;
7、设备科、药学部:负责保障急诊手术所需的设备功能 良好、药品充足;
8、总务科:保障急诊手术的后勤需要 (如水、 电、气的 供应等) ;
9、总值班:负责非上班期间急诊手术所需的各种协调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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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12小时是几几个小时,12小时是半天吗
内容投稿:鲁颖书
内容审核:王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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