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负债的普通人都遭遇过这样的怪事:人在家中坐,官司天上来。自己网贷逾期之后,既没有收到完整的开庭通知,也没有接到法院电话,等到银行卡、微信零钱突然被司法冻结,才知道自己已经被千里之外的外地法院起诉,甚至已经拿到缺席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这就是近些年越来越突出的网贷批量异地诉讼乱象。部分债权受让机构,把成千上万笔逾期债权打包,集中到异地法院批量立案,把司法诉讼变成高效催收的流水线。很多老百姓内心疑惑:法院本是维护公平的地方,怎么反倒变成资本讨债的工具?
讲真的,法律并不禁止网贷债权转让,也允许通过诉讼方式追偿合法债务。债权到期,出借方通过法院主张还款,本身是正当的维权途径。问题出在部分机构把制度玩出了灰色套路,把诉讼变成了单向施压的工具,牺牲普通借款人的程序权利。
这套批量异地诉讼的完整套路,很多人并不了解。网贷平台把大量逾期坏账低价打包卖给外地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者科技公司。新的债权受让方,利用借款合同里埋藏的格式管辖条款,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把遍布全国的借款人,全部集中到同一个异地法院立案。很多借款人本人和这座城市没有任何交集,从来没有去过当地。
为了追求效率,大量案件走流水线办案。文书只通过短信、邮件发送,不核实当事人是否实际收到。很多借款人因为距离遥远、不懂法律,不知道开庭时间,无法出庭答辩,直接被缺席判决。判决一出,立刻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账户、划扣资金,整个过程借款人几乎没有申辩质证的机会。
更有部分案件,在没有开庭审理之前,就直接申请诉前保全,先冻结账户,再走诉讼流程。借款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财产就被限制,生活直接受到冲击。批量案件里,原告常常只提交打包的截图、自制账单,原始借款合同、完整放款流水、债权转让全套通知凭证,证据链并不完整,却依靠批量立案快速推进程序。
这就带来一个很现实的矛盾:司法的本意,是平衡债权人的追偿权和债务人的答辩、举证、抗辩权利。可批量异地诉讼模式下,很多普通老百姓面对千里之外的官司,时间、金钱成本极高,很难应诉维权。一旦缺席,就会直接承担不利判决结果。司法程序如果只追求回款效率,忽略普通人的程序正义,就会异化沦为催收工具。
好在近年来,最高法以及多地法院已经开始亮剑,出台裁判规则,纠正这类乱象。根据司法解释,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和案件存在实际联系。如果仅仅是格式合同里凭空约定一个和双方都没有关系的异地法院,这种管辖约定可以认定无效。多地法院已经出现判例,对于刻意制造异地管辖、债权转让没有履行通知义务、证据链缺失的批量案件,驳回起诉、移送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或者裁定不予执行相关裁决。
这里必须厘清两个重要误区,避免走向两个极端。第一,不是所有异地起诉都是违规套路。如果管辖约定合法,债权转让手续完备,证据完整,异地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是正常的司法活动,不能一概否定。司法整治打击的是滥用管辖、批量流水线、剥夺当事人应诉权利的违规操作,而不是禁止合法的债务追偿。
第二,法院驳回违规起诉,不等于债务一笔勾销。合法的本金以及受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利息,依然需要偿还。法院只是纠正程序上的违法,并不是免除债务。债权人依然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走正规程序重新起诉,保障双方充分举证辩论的权利。
如果普通人收到异地法院传票、收到冻结通知,不要慌张,也不要直接失联摆烂,有明确可行的应对方式。收到文书之后,在法定答辩期内,仔细核查原告主体,确认债权转让是否通知本人;核查管辖法院是否和案件有实际联系,必要时书面提交管辖权异议;要求原告出示完整原始证据,包括借款合同、放款流水、完整债权转让协议和通知凭证;核对利息、违约金、各项杂费,确认综合年化是否超出司法保护上限。可以线上参与庭审,积极答辩,不要直接缺席。如果账户被冻结,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警惕网上所谓“专业代消诉讼、消除执行记录”的中介,大多是骗局,不要轻信,避免二次受骗。
司法的底线,从来不是简单追求回款速度。债权人有追偿的权利,但不能利用制度漏洞,剥夺普通人答辩申辩的机会。债权可以处置,效率可以追求,但程序正义不能让步。只有把批量诉讼的灰色漏洞堵上,让每一个纠纷都做到程序公正,才能真正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司法回归守护公平的本来面目。
你有没有听说或者遇到过异地批量起诉的情况?面对网贷纠纷,你觉得还需要完善哪些监管细节,欢迎评论区理性交流。
温馨提示: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构成法律建议。遇到诉讼纠纷,以法院正式文书为准,合法债务应当依法履行,维权请走正规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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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网贷被异地起诉了不去后果是什么,网贷被异地起诉会被强制执行吗
内容投稿:平灵琬
内容审核: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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