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国家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类似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的很多刑事案件中因该罪名被判刑的案件不是很常见。但是,不常见不代表构不成该罪。该罪名要求比较严格,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后,将该罪名正式列入刑法法条中,进一步强化刑法对民生的保护。同时最高法,最高检也联合发布了《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恶意欠薪的罪名正式确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件来了解一下该罪名。
一、案件情况
2017年某针织厂成立,被告人杨某某系该厂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至2024年,因为经营不善,拖欠52名工人工资共计32万余元。2024年10月,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要求该针织厂支付拖欠工人的劳动报酬,但被告人一直未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二、案件处理过程
2024年12月,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针织厂限期支付完毕所拖欠的上述劳动报酬,但该法定代表人杨某某一直未予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后通过拒接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离开所居县区等手段逃避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该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袁某某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积极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已支付完毕,且取得谅解。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三、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该罪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明确表示拒不作为,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第二,虽表示应支付,但不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或者是不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象。或用人单位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逸,造成无法支付假象。客观方面。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比如说以转移财产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实施了转移财产的行为,数额较大。
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构成该罪的绝对值范围,但一般来说该罪的入刑标准:5000元至1万元以上,可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总结一下,该案的立案标准基本包含三项,第一,转移财产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二,数额较大,第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基本来说,满足以上3点立案标准即可立案追溯。
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同时法律还设定了一个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设立该罪名的目的是为了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发现构成该罪名的案件不在少数。比如包工头胡某因拖欠民工工资12万元后逃匿。被法院判处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等等
四、案件思考
劳动者付出劳动应该得到报酬,这是《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在接受劳动者的劳动之后赚取了收益,就应当为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支付相应的报酬。以逃避等理由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更应得到法律的制裁。
当然,对于劳动者而言,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仲裁、法院等途径解决,对方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公安、检察院而言,如果人数众多,数额较大,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威严,应当立案追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立案调查。
劳动者劳动不易,经营者经营也不易。但不要以为能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得到的还是法律的制裁。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几年”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流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要件
内容投稿:方中
内容审核:万怡鉴律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