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里人摊上刑事案件,绝大多数家属第一反应都是:赶紧赔钱,拿被害人谅解书,觉得只要有了谅解书,就能取保、就能缓刑、就能不起诉。但我办了 14 年刑事案件,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至少一半的家属,花了几万甚至几十万赔了钱,拿到的谅解书都是半残的,看着有用,真到关键时候全是漏洞,钱打了水漂,人也没轻判。
我见过最亏的一个案子,家属赔了 22 万,被害人当场签了谅解书,结果检察院准备做相对不起诉的时候,被害人突然跳出来反对,说 “我只同意从轻处罚,没同意不追究他责任”。最后检察院没办法,还是提起了公诉,缓刑都差点没保住。你说冤不冤?钱花了,谅解书签了,最后没用,问题就出在谅解书没写对。
今天我把刑事谅解书最容易踩的三个致命漏洞,以及专业的写法一次性讲透。家里有正在办的刑事案件,或者以后有可能用到的,一定要点赞收藏。别等要用的时候,随便从网上搜个模板就用,坑的是自己家人。
先讲透本质:谅解书有用,但被害人说了不算
首先大家先摆正一个认知:刑事谅解书确实是法定的从轻情节。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 到 40%。很多轻罪案件,谅解书更是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的核心条件。
但你一定要记住:被害人没有权利决定追不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构不构成犯罪、判不判刑、判实刑还是缓刑,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职权,不是被害人说不追究就可以不追究的。
所以很多网上的模板,上来就写 “本人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句话听起来解气,实际上法律意义非常有限。真正专业的谅解书,从来不是写给对方看的,是写给办案机关看的,核心是帮司法机关打消顾虑,让他们敢给当事人从轻处理。
绝大多数谅解书,都有三个致命漏洞
我见过无数家属自己写、或者从网上抄的谅解书,基本都踩了下面这三个坑,每一个都可能让你几万、几十万的赔偿打了水漂。
第一个漏洞:只写 “请求从轻处罚”,没明确对程序结果的意见
这是最常见、也最致命的一个坑。很多谅解书就一句话:“我谅解对方,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看起来没问题,但一到关键节点就掉链子。
什么意思?从轻处罚是个很宽泛的概念。三年判两年半也叫从轻,判缓刑也叫从轻,不起诉也叫从轻。但如果谅解书里只写从轻,等检察院拟不起诉、或者法院拟判缓刑的时候,被害人突然反悔,说 “我只同意给他轻判一点,没同意放他出来”,办案机关出于维稳考虑,大概率会慎重,本来能不起诉的可能就起诉了,本来能缓刑的可能就判实刑了。
专业的写法,必须补上这一句:本人对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缓刑等各种处理方式,均无异议。
这句话的作用,就是提前封死被害人反悔的空间,让办案机关知道:被害人是完全同意从宽处理的,后续不会闹。这样司法机关敢放心地给你取保、不起诉、判缓刑。
第二个漏洞:只写刑事谅解,没了断民事赔偿
很多家属有个误区:觉得签了刑事谅解书,这事就一了百了了。大错特错。
如果你只在谅解书里写了刑事上谅解,没提民事赔偿的事,被害人在刑事程序结束之后,完全可以再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跟你要一笔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等。等于你赔了一次钱,还要再赔第二次。
我之前碰过一个交通肇事的案子,家属赔了 18 万拿到了谅解,以为没事了,结果半年后被害人又起诉要伤残赔偿和后续治疗费,法院最后又判了 12 万。就是因为当时的谅解书里,只字未提民事赔偿了结。
所以专业的谅解书里,必须明确写上:本案所有民事赔偿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就本案再无任何争议,本人不再就本案事实向对方主张任何民事赔偿权利。
一句话,把刑事和民事一次性全部了断,避免后续没完没了。
第三个漏洞:没约定不可撤回,被害人随时能翻脸
这是最恶心人的一种情况:钱转了,谅解书签了,等到开庭那天,被害人当庭反悔,说自己当时是被逼的、钱给少了,要求撤回谅解,甚至当庭加价。
虽然从法律上讲,自愿签署的谅解书不能随便撤回,但实务中只要被害人闹,法官就会有顾虑,毕竟谁也不想惹信访麻烦。很多时候为了稳妥,就会不采纳谅解,或者从轻幅度大打折扣。
怎么防?必须在谅解书最后加上一句:本谅解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可撤回,本人保证不再就本案以任何理由反悔、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别小看这句话,有了明确约定,被害人再当庭反悔,法官就可以直接认定是无理取闹,该怎么从轻就怎么从轻,不会被裹挟。
还有一个细节:收款事实一定要写死
除了上面三个核心条款,还有一个基础细节很多人也写不对。很多人就写一句 “已收到赔偿款”,太模糊了。
正确的写法必须写得明明白白:本人已足额收到全部赔偿款人民币 XX 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际到账,无任何拖欠、无任何胁迫。
为什么要写这么细?就是防止日后被害人反咬一口,说自己是被逼签字的、没收到钱。有了明确的收款表述,再配上转账记录,证据链就完整了,谁也翻不了供。
最后两个关键提醒,别踩大坑
讲完写法,再给大家泼两盆冷水,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
第一,谅解书不是免罪金牌。不是所有案子有了谅解就都能不起诉、缓刑。像故意杀人、强奸、涉黑涉恶、情节特别恶劣的重罪,就算赔再多钱、有谅解,也很难改变结果。不要迷信谅解书,更不要为了拿谅解倾家荡产砸钱,要结合案件轻重量力而行。
第二,赔偿谈判要有底线。很多被害人会漫天要价,觉得家属着急救人就使劲讹。遇到这种情况别慌,赔偿有合理的市场标准,也有法定的计算方式,不是对方要多少就必须给多少。谈不拢可以等案件推进再谈,也可以把赔偿款交到办案机关提存,一样可以认定积极赔偿的态度。
最后说几句心里话
其实做刑事辩护这么多年,我最深的感受就是:刑事案件里,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都是别人不在意的细节。同样是赔钱拿谅解,有人花十万换来不起诉,不留案底;有人花二十万,只少判了半年,就是因为差了几句话。
对普通人来说,一辈子可能也碰不上一次刑事案件,真遇上了,别全凭感觉来,也别随便信网上的模板。一份有漏洞的谅解书,和废纸没什么区别。
我们重庆方腾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常年扎根重庆本地办理刑事案件,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擅长从行为细节入手拆解案件,精准突破罪名定性,在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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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谅解书的作用,谅解书有多重要
内容投稿:梁乐梦
内容审核:袁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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