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征地补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平顶山房屋拆迁补偿中,平顶房与加顶房的区别主要在于房屋类型、结构及补偿计算方式上的不同,具体补偿标准需依据房屋实际情况、法律法规及政策综合确定。以下是对平顶房与加顶房在拆迁补偿中区别的详细解析:
1)房屋类型与结构对补偿的影响
1.平顶房:
▷ 平顶房通常指结构较为简单、屋顶平坦的房屋。
▷ 在拆迁补偿中,平顶房的补偿主要依据其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如砖混、砖木等)、新旧程度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
▷ 补偿标准通常参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加顶房:
▷ 加顶房可能指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加建了屋顶或进行了其他结构改造的房屋。
▷ 加顶房的补偿需考虑其加建部分的合法性、结构安全性以及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 若加建部分未经合法审批或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其补偿标准,甚至面临拆除或罚款等处理。
▷ 若加建部分合法且符合规划,其补偿将综合考虑加建部分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新旧程度等因素。
2)补偿计算方式的差异
1.平顶房补偿计算:
▷ 平顶房的补偿通常按照其建筑面积和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 补偿金额 = 建筑面积 × 单位面积补偿标准(由评估机构确定)。
▷ 还可能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2.加顶房补偿计算:
▷ 加顶房的补偿计算需区分合法加建部分和非法加建部分。
▷ 对于合法加建部分,补偿将综合考虑加建部分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新旧程度等因素,并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 对于非法加建部分,可能不予补偿或仅给予部分补偿,具体取决于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
▷ 补偿金额 = 合法部分建筑面积 × 单位面积补偿标准 + 非法部分可能获得的补偿(如有)。
3)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 规定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和方式,包括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
▷ 货币补偿中,房屋价值补偿按重置成新价计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区片综合地价等因素确定。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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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平顶山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平顶山拆迁村庄名单
内容投稿:祁杰毅
内容审核:崔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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