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否可以私了也是需要看交通事故另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双方私下已经达成共识,对于交警的认定书赔偿责任划分没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上法庭解决或者需要交警来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案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与作用
1. 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2. 作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后续赔偿协商或诉讼的基础。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的流程
1. 协商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当事人应首先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
2. 调解或诉讼: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撤案
1. 一般情况下不能撤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旦出具,即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案的。
2. 特殊情况下的撤销:并非绝对不可撤销。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原办案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调查,并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程序,并非随意撤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案的。当事人应依据认定书进行赔偿协商或诉讼。只有在特定条件下,经过法定程序,才有可能撤销原认定书。
1.责任认定书写明逃逸后难撤案。
交通肇事逃逸属违法行为,一旦认定并记录,便进入行政或刑事处理流程。
2.若逃逸情节轻、未犯罪,即使双方就民事赔偿和解,公安机关仍会依规行政处罚,案件不撤销。 3.若逃逸构成犯罪,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无法决定撤案。即便获谅解,司法机关仍会追责,不过量刑会考虑情节。
✎刘某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刘某某某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责,被上诉人陈某某受到的损伤由陈某某自行承担。
主要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违反了公安部上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32条第三款的规定,在本次交通事故认定中,交警并没有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现场笔录,而只向被上诉人作了相关记录,因此,上述责任事故认定书应属无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410.87元,由刘某某某负担。
✎周某某、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周某某来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改判驳回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由张某某承担。
2019年12月30日,交警队在没有事故现场的任何资料情况下,仅凭张某某一方言词作出责任认定书,一审法院依据这样的责任认定书,判决周某某来全额赔偿各项损失,基本事实缺乏客观证据证明。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65.16元,由周某某来负担。
✎都领良、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都领良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2020)鄂0802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
2、判决上诉人不应承担的69414.03元由人民财保沁阳支公司承担。
事实和理由:
1、上诉人没有逃离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上诉人当时不明确知道事故的发生,同时遭遇堵车现场他人疏导交通,误以为没有发生事故而离开现场,因不服交警责任认定,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35元,由都领良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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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责任认定书写逃逸之后还能否撤案呢,肇事逃逸交警责任认定书下来下一步怎么办
内容投稿:平艺
内容审核:陈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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