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农户遇上土地矛盾之后,最先想到的办法就是抓紧时间到地里耕作,借着抢种庄稼的方式,制造出自己正在使用土地的事实。很多人都被“谁先占住就是谁的”这种说法误导,可等到后续正式处理时才发现,这样做非但没有帮上忙,反而给自己添了一堆麻烦。土地发生纠纷别硬抢!记住这个判定顺序,少走冤枉路。冲动之下的占地行为,往往会带来意料之外的损失。
现实当中,类似的事例并不少见。有些当事人一心想要抢占先机,在争议还没有定论的时候就急忙播种、整地。最后的处理结果却显示,土地并不归其使用,不仅辛苦种下的作物需要自行清理,还需要赔付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局,根源在于大部分村民并不了解土地权属认定的真正逻辑。想要妥善处理这类难题,首要一步就是分清两种纠纷的类别,选对对应的解决途径。
一类是权属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双方拿不出能够一锤定音的登记材料,地块边界模糊,就连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属都还存有疑问。遇到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要求,是不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正确的流程,是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提交调处申请。相关部门会实地走访,调取存档资料之后出具正式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如果对这份决定不服,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通过法定的后续渠道主张自身权益。
另一类则是侵权纠纷。当确权证书、二轮承包合同等资料齐全,使用权人清晰明确,但是另一方刻意越界占地、阻碍正常耕种,这就属于侵权。这时,权利人收集好各项证据之后,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返还土地,并赔偿相应损失。
理清纠纷类型之后,我们再来了解各类证明材料的效力层级。不同凭证在官方认定当中有着固定的先后顺序,弄懂这一点,我们才知道平日里应当重点保管哪些资料。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是效力最高的证明。证书上标注着地块位置、面积、四至信息,对应的档案在乡镇以及县级主管部门都有留存。只要登记信息准确,它就是我们维权最有力的凭据。
可因为历史原因,部分地块在确权登记阶段出现了漏登或者记载偏差。碰到这类情形,当年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及村集体保管的原始分地台账,就能够还原当年分地时的原貌,成为重要的佐证依据。
若是土地是以互换、转让的方式流转得来,那么经过村委会备案的书面流转协议,就必不可少。仅仅依靠邻里之间的口头约定,没有留下纸质记录,一旦双方发生分歧,想要举证将会十分困难。
还有一项可以作为参考的事实,就是纠纷爆发之前,长期平稳、没有争议的耕种管护行为。这里一定要做好区分,能够被工作人员纳入考量的,只有矛盾出现之前正常的生产活动。而纠纷发生以后刻意实施的抢种、占地,属于人为制造的现状,不会被视作判定权属的依据。
在农村,一些流传多年的老观念,很容易误导大家做出错误判断。
有不少农户认为,土地是祖辈传下来的,世世代代由自家耕种,使用权自然归自己。但大家需要清楚,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仅仅享有承包经营权。单凭老一辈口口相传的说法,缺少官方档案支撑,是无法用来确认权属的。
也有人觉得,只要耕种的时间足够久,土地就理应归自己。我国现行法规当中,并没有长期耕种即可自动取得使用权的规定。哪怕已经耕种了数十年,一旦出现争执,最终依旧以官方登记资料为准。
无论属于哪一类纠纷,都有一条必须恪守的原则:在问题得到正式解决之前,切勿擅自改变土地现状。不要匆忙栽种苗木,不要搭建构筑物,更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抢播农作物。这类举动很容易被认定为恶意制造既成事实,在调解和后续的处理当中,使自己陷入被动。
遇到土地纠纷,正确的处理方式其实并不复杂。先把确权证书、承包合同、台账照片等各类证据收集齐全,第一时间向村委会申请调解。村干部熟悉本村土地的过往情况,很多轻微的地界矛盾,在基层调解阶段就可以顺利化解。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再结合纠纷的实际类型,选择申请政府调处或是提起诉讼。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的重要保障,想要守住这份权益,依靠的是证据与合法途径,而不是一时的冲动。弄懂这套判定的逻辑,遇事冷静处理,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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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经营权什么意思,土地经营权归谁所有
内容投稿:孟诺
内容审核:万怡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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