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的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分割公司股权但股权未变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强制执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1. 存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若经过法院确认并出具调解书,或通过诉讼获得生效的判决书,则构成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若仅是双方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需先通过诉讼确认其效力,获得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2. 执行内容明确具体: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对股权分割的描述必须清晰、具体,包括股权比例、公司名称等关键信息,以便执行人员能够准确识别执行标的。
3. 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若负有股权变更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程序
1. 提交申请:申请执行人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附上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身份证明及证明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等材料。
2. 法院受理与审查: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若符合条件,则立案受理并开始执行程序。
3.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法院可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股权的变更。
两个人结婚的时候,都想着能携手走过一生,可现实中,不少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个大问题,特别是涉及股权分割。
有的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股权分割做了约定,但之后可能会觉得当时的决定不太合适,就想撤销离婚协议里的股权分割条款。
那么,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撤销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可撤销离婚协议股权分割的情形
法律规定,如果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股权分割条款。
比如,一方隐瞒了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让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股权分割协议,这种就属于欺诈。
又或者一方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协议,这就是胁迫。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股权分割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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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离婚协议撤销股权要什么条件呢,离婚协议涉及股权分割案例
内容投稿:阮桐浩
内容审核:杜晓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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