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暂时离开看守所回家等候处理。不少人在取保几个月之后,突然接到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前往派出所、公安局配合办理特定手续,网上流传一种说法:取保期间被通知做两件特定事项,基本意味着案子准备撤案了结。
但现实里不少当事人仅凭片面猜测盲目乐观,放松自身约束,甚至违反取保监管规定,最后不仅没有等来撤案,反而被重新收押移送起诉。本文通俗拆解取保候审整体办案流程,梳理两种常被视作撤案前兆的办理情形,区分真正撤案信号、普通常规办案传唤、容易混淆的移送起诉节点,讲清楚取保候审期间行为红线,帮当事人理性判断案件走向,既不盲目空欢喜,也能从容应对后续程序。
一、先理清基础概念:取保候审是什么,案件最终有三种走向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不等于无罪、不等于结案,只是暂时不关押在看守所,当事人在居所等候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整个取保阶段,案件并不会停止办理,最终只会出现三种结果:
1、公安机关查实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当事人彻底了结涉案纠纷;
2、侦查结束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续要么检察院不起诉,要么起诉到法院开庭判刑;
3、取保期间当事人违反监管规定,变更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逮捕重新收押。
网上所说“通知办两件事大概率撤案”,是两种高频收尾手续容易被关联解读,但并不是只要办理就一定撤案,必须结合手续具体内容、问话侧重点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二、网传预示撤案概率很高的两类手续,分别是什么,背后办案逻辑是什么
第一种:通知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同步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
这是最容易被认定撤案前兆的操作。当事人当初办理取保时,要么缴纳一笔现金保证金,要么提供保证人担保。如果办案机关主动通知当事人带上缴费凭证、身份证,到办案单位办理保证金退还、解除取保全套流程,整体撤案概率相对偏高。
完整逻辑:如果案件还要继续往下侦查、移送检察院起诉,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就需要持续生效,保证金会一直暂扣,不会提前办理退费解保。只有公安内部初步核查完毕,认定本案达不到刑事追责标准,打算做撤案处理,才会启动解除取保流程,结清保证金,走完前期强制措施收尾工作。
需要区分例外情况:也存在个别情形,变更取保保证人、更换保证金金额,也会临时办理解保再重新取保,这种只是强制措施调整,和撤案无关,到场办理时可以直接询问办案人员案件整体进展,区分真实意图。
第二种:传唤到场做最终收尾笔录,固定全部案情,不再补充新的涉案讯问
普通侦查阶段传唤问话,大多是深挖细节、核实涉案流水、调取同伙信息、查证未查清的违法事实,问话节奏紧凑,不断追问疑点、补充取证;
而收尾式最终笔录有明显特征:办案人员不再抛出新问题深挖案情,只是把之前所有供述、涉案金额、行为经过统一核对一遍,确认笔录内容和以往供述一致,告知本次问话为本案侦查阶段最后一次讯问,不再继续收集新证据。
出现这类问话模式,说明公安机关基本完成全部侦查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或是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责,内部拟启动撤案流程,做完最后笔录固定材料,完善卷宗手续。
这里必须理性提醒:做完终局笔录不等于百分百撤案,也存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可能,只是两种走向里,撤案的倾向性会明显更高,不能直接下定论。
三、极易被误判成撤案的三类常规传唤,千万别盲目乐观
很多当事人一接到派出所电话传唤,就下意识觉得案子要了结,其实只是正常办案步骤,和撤案没有关联,梳理三种最常见情形,避免误判心态:
情形一:常态化例行报到、日常讯问核查
取保候审监管本身有硬性要求,部分案件会要求当事人定期到派出所报备行踪、汇报日常活动,或是阶段性传唤核实有没有新的涉案线索、有没有串供、毁灭证据行为,属于取保期间常规监管动作,只是例行管控,和案件是否撤案毫无关系。
情形二:核对涉案赃款、违法所得,通知退缴退赔
民警通知当事人到场核算违法获利金额,要求上交赃款、赔偿被害人损失、达成谅解协议,很多人误以为赔钱之后案子就会撤销。实际上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大多是从轻量刑情节,多数案子退赔之后依旧会移送检察院,后续走不起诉或者法院缓刑路线,并不等于公安直接撤案。
情形三:整理材料,告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传唤到场签署《侦查终结报告》《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核对全部卷宗材料,这恰恰是案件往下推进、准备起诉判刑的信号,和撤案完全相反,不少当事人分辨不清文书内容,产生完全错误的判断。
四、真正撤案的法定正式文书是什么?口头暗示、办手续都不算最终定论
很多当事人仅凭民警口头一句“后面大概率没事了”、退了保证金就认定案子撤销,存在不小风险,只有拿到书面正式文书,才是法律意义上确定撤案。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之后,会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本人,这份文书才是本案彻底终结的唯一法定凭证,写明查明事实、撤案法律依据,自此当事人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案底也不会留存。
只解除取保、退还保证金,没有出具撤案决定书,只能说明强制措施解除,案件依旧处于悬置状态,后续公安机关发现新证据,依旧可以重新立案侦查、传唤追责,不能视作彻底了结。
补充同类收尾结论文书:即便公安不撤案,后续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也是案件终结的一类结果,同样不会移交法院判刑,和公安撤案效果相近,只是办案阶段不同。
五、取保候审期间五条硬性底线,不管案件走向如何,绝对不能触碰
无论你预判案件大概率撤案,还是还要继续推进程序,取保期间违反规定,随时会被收押,前期所有有利判断全部作废,五条监管红线必须严格遵守:
1、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务工、旅游、探亲必须提前书面报备申请,获批之后再出行,私自外出属于违规。
2、联系方式、住址发生变动,二十四小时之内主动向执行派出所报备,保证电话随时畅通,传唤之后必须按时到案接受讯问,无故不到可以没收保证金、变更强制措施收押。
3、不得干扰证人、被害人,不能串供、拉拢他人更改证词,不得隐匿、销毁、伪造涉案相关证据,此类行为属于严重违法,大概率直接逮捕收监。
4、不能再次涉足同类违法活动,比如涉赌、帮信、寻衅滋事、诈骗类案件,取保期间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会直接取消取保,从重处理。
5、定期配合执行机关例行核查、报到,不要刻意回避民警电话、拒接传唤,消极对抗监管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
六、接到传唤之后理性应对步骤,从容判断走向,不狂喜也不恐慌
第一步:接到通知先简单问清事由,提前做好心理铺垫
接通电话之后礼貌询问本次到场需要办理什么事项、做笔录还是办理手续,简单了解目的,不用直白追问“是不是要撤案”,避免引起办案人员反感,同时规划时间按时到场,不要拖延、拒不到场。
第二步:到场配合全程如实陈述,不胡乱改口、不随意翻供
做笔录实事求是回答问题,不要刻意编造说辞、前后矛盾,也不要盲目全盘揽责或是全盘否认,依据自身实际行为客观表述;签署任何笔录、文书之前,逐行阅读内容,确认和自己表述一致再签字,看不懂的地方可以当场询问办案人员含义。
第三步:办完手续主动礼貌询问案件后续走向
全部手续办结之后,可以正常询问民警本案侦查进展,后续是准备撤案、移送检察院,还是继续补充侦查,得到官方口头答复,做到心里有数,不要自行胡乱揣测。
第四步:留意后续书面文书,以正式决定书作为最终结果
如果对方告知拟撤案,可以后续跟进询问撤案决定书出具时间,主动留存联系方式;如果告知移送起诉,尽早咨询专业法律人员,梳理辩护思路,应对下一阶段审查起诉程序,提前规划退赔、从轻辩护方案。
第五步:妥善保管保证金票据、各类回执材料
解除取保、退费所有回执单据自行收好,万一后续程序有变动,可凭手续凭证核对前期强制措施处理情况,避免材料丢失产生纠纷。
总结:两类手续只是倾向性信号,不等于必然撤案,理性看待取保案件走向
“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办理退费解保、最终收尾笔录,大概率要撤案”,只是实务里总结出来的倾向性经验,并不是法律上必然对应的结论,不能当作定论。解除取保、做完最后讯问,存在撤案的可能性,但同样存在变更措施、移送起诉的例外情形,单凭两件事盲目乐观,很容易放松警惕、违反取保监管规定,造成被动局面。
对于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当事人而言,最稳妥的思路是:严格遵守取保各项监管规定,传唤必到、如实配合侦查,不主观预判案件结果;到场办理手续时摸清真实办案走向,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或是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作为案件终结唯一标准。既不被网络片面说法左右情绪,也能提前做好对应应对方案,从容处理刑事案件全流程,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苏州惠诚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怎样通知,取保候审怎样通知被告”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取保候审一般怎么通知,取保候审通知家属接吗
内容投稿:孔诗
内容审核:马兆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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