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宜都,刑事案件当事人和家属在诉讼程序中最常遇到的困境,不是法律条文太复杂看不懂,而是在某个具体的情境下不知道该怎么做。人被带走了,家属能不能给他送药?案子一直没消息,到底在哪个阶段?取保候审期间想去一趟宜昌市区看病,要不要跟谁报告?同案人判了,自己还没开庭,这个判决对自己有什么影响?这些问题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不是某个宏大法律理论的组成部分,而是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每一天都可能碰到的具体操作难题。答案散落在《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同角落,非专业人士很难自行检索和准确理解。本文以宜都本地当事人和家属在实务中咨询频率较高的一系列程序性问题为线索,逐一给出明确的法律结论和可操作的具体步骤,作为一份遇到问题随时翻阅的速查手册。
问:人被刑拘了,家属可以给他送药吗?
看守所内有驻所医生,对在押人员的常规疾病可以提供基本医疗。当事人确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家属可以将药品和病历、处方一并送至看守所,由看守所医务人员审查后决定是否接收和用药。精神类药品和注射类药品一般不予接收。送药前先通过律师会见了解当事人当前的身体状况和看守所内是否有相应药品,避免重复或不必要的操作。
问:取保候审期间需要离开宜都几天,要跟谁报告?
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宜都市范围内可以正常活动,离开宜都市范围到宜昌市区或其他县市的,必须事先书面向执行派出所提出申请,说明外出事由、目的地和往返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因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外出的,可以先电话报告事后及时补办书面手续。未获批准擅自离开的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金可能被没收、强制措施可能变更为逮捕。
问: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哪个更严重?
监视居住比取保候审限制更严。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只是不能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随传随到。监视居住的当事人原则上只能待在住处不能出门,除了同住家属和律师外不能会见他人,违反规定的后果也比取保候审更重。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重病、怀孕等)不宜关押的人,其强制程度介于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
问:被超期羁押了怎么办?
刑事拘留、逮捕后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审判各阶段都有法定最长期限。当事人或家属认为羁押已经超出法定期限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也可以向驻看守所检察室反映请求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检察院认为超期羁押属实的,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问:对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不满意,能申请换人吗?
可以。受援人认为法律援助律师不履行职责或不称职的,可以向指派该律师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更换申请,说明具体理由。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申请更换需要有具体事实依据,不能仅因对案件结果的预期不满意或与律师沟通不畅等主观原因就申请更换。
问:请了两个律师,一个本地的一个外地的,能同时会见吗?
可以。一名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辩护人。两名律师可以各自独立行使辩护权,包括各自安排会见。实践中为方便协调和提高效率,通常委托同一律所的两名律师或本地律师作为主要承办律师。两名律师之间应在辩护策略和会见安排上保持沟通协调,避免给出相互矛盾的辩护意见。
问:律师会见之后家属能知道谈了些什么吗?
律师依法不能向家属透露会见中了解到的具体案情和证据信息,但可以告知当事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生活需求和家事转达等不涉及案情的内容。家属可以请律师转达对当事人的关心问候,也可以通过律师了解当事人在看守所内有没有什么急需的物品或药品。不要反复追问“他到底有没有做”“他认罪了没有”等具体案情问题,这些内容律师依法无法告知。
问:当事人自己聘请的律师和家属聘请的律师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以当事人本人最终确认为准。辩护权属于当事人本人,辩护律师独立行使辩护权但对当事人负责。当事人与家属在辩护策略上意见不一致时,当事人本人的意愿是最终的判断标准。家属不宜出于自身情绪或诉求强迫当事人改变其本人认可的辩护方案。
问:开庭的时候家属可以在法庭上发言吗?
不可以。旁听家属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发言、提问或干扰庭审。家属旁听的作用是在庭下给当事人心理支撑,而不是在法庭上发表意见。如果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信息需要提供,应当在开庭前通过律师提交法庭,而不是在法庭上直接插话。
问:同案人已经判了,自己还没开庭,他的判决书对我的案子有什么影响?
同案人的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对本人的案件有一定的影响和参考作用,但不具有当然的约束力。本人在自己的案件中仍然享有独立的辩护权,可以提交自己的证据、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如果同案人判决认定的事实与本人案件事实存在关联且对本人的定罪量刑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律师应当在本人的庭审中就有争议的事实进行独立质证和辩论。
问:一审判决后上诉了,二审审理期间当事人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可以。二审期间同样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在一审阶段被羁押,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仍然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取保候审。二审取保的条件和一审阶段一致。实践中二审期间取保的成功率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问:判决生效后服刑期间想申诉,会影响减刑假释吗?
依法申诉是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不因申诉而影响其依法应获得的减刑假释机会。服刑人员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监狱向法院或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也可以通过家属委托律师代为提交。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问: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退到哪里?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案件终结且被取保人未违反取保规定的,凭办案机关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原缴存保证金的银行办理退还手续,金额全额退还到缴款人指定的账户。取保期间违反规定被没收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期满前案件未办结的保证金应当先行退还。
问:案件中被扣押的手机和电脑什么时候能拿回来?
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退还。作为案件证据需要留存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到办案机关申请领取。判决书中明确载明发还当事人的物品凭判决书和身份证件到办案机关领取。手机和电脑内存储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办案机关在案件终结后无权继续留存。
问:法院判决书上写着的罚金不交有什么后果?
罚金是刑事判决确定的财产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必须缴纳。期满不缴纳的法院强制缴纳。确有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减少缴纳或免除。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的,会影响减刑假释的审批,法院在发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时随时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问:怀孕了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取保候审。家属应将怀孕或哺乳的医学证明及时提交办案机关并申请取保候审。办案机关在核实情况后应当依法处理。
问:当事人有重大疾病需要外出就医,看守所不批准怎么办?
看守所确实不具备相应诊疗条件的,可以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便外出就医。提交申请时应当附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和看守所医疗条件不足的说明材料。
问:案件一直拖着没有消息,怎么知道进行到哪一步了?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查询案件进展。委托律师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所处阶段。家属可以关注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输入当事人姓名查询案件是否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法院会向当事人和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
问:被列为网逃人员后主动投案的算自首吗?
算。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同样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的一种侦查措施,被网逃并不改变投案自首的法律性质。
在宜都,刑事案件当事人在漫长而复杂的诉讼程序中产生的每一个具体疑问,都需要有人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给出准确的回答。一份法律文书该怎么读、一次会见该怎么用、一笔保证金该怎么退、一次外出该怎么报——这些看似细碎的程序操作汇聚起来就是当事人和家属在刑事诉讼中能够实际行使的权利空间。湖北启方律师事务所陈宇律师拥有法院、检察院双重从业经历,在代理宜都本地刑事案件中为每一位当事人和家属提供从程序问答到实体辩护的全方位法律支持,让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每一项权利都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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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取保候审案件终结后有案底吗怎么办,什么是取保候审终止审查书呢
内容投稿:施春
内容审核:黄雪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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