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从今天起,柯桥拆迁户,比以前多拿30%补偿款
今天,柯桥政府印发柯桥区房屋征收权属及安置人口认定办法(试行)、柯桥区房屋征收相关价格标准(试行)的通知。
划重点,说人话:
1.未批先建,处罚150元/㎡,然后再赔偿。
2.违规搭建的农村私宅,先扣钱,再赔偿。
3.这些家庭,拆迁时可多算一口人。
4.柯桥拆迁安置,保底50㎡/人,越城区保底40㎡/人。
5.柯桥国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款计算公式
国有土地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房屋评估价×层次差价率×(1+朝向差价率)×(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房屋重置价格+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①房屋评估价:
第三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计算
②层次差价率:
2楼比1楼贵
上表仅帮助大家更好理解层次差价率的含义,非柯桥实际实行楼层差价率表
③朝向差价率:
朝南的单元最贵,东南向、西南向次之,朝北的最便宜,所有厅和卧室都朝南,最贵,所有厅和卧室都朝北,最便宜,其他类推。
上表仅帮助大家更好理解朝向差价率的含义,非柯桥实际实行朝向差价率表
④其他因素差价率:
由房地产估价师在±10%幅度内根据实际勘察测定。
⑤房屋重置价:
相同技术、工艺、建材价格、运输费用和人工费用,重建与原有房屋基本相同的房屋所需的费用。
钢筋混凝土房屋重置价(1300元/㎡)>混合结构(985元/㎡)>钢结构(680元/㎡)>砖木结构(645元/㎡)
⑥成新率:
折旧程度
6.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计算公式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房屋货币补偿比准价+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房屋货币补偿比准价: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
7.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增加10%奖励。
8.货币安置,买新房或柯桥政府的安置房,10%购房奖励。
一套补偿总额300万的房子
一次性货币安置,多拿30万(10%)
买新房,多拿30万(10%)
这还没有算上房票奖励
(如果柯桥和越城一样
也是6个月内奖励10%
6个月至12个月,奖励5%)
那么,还可以多算30万
总共多拿90万
得出结论:
柯桥拆迁,选择一次性补偿,6个月内买新房,最实惠。
针对自有住房强制腾退的规定,主要涉及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房屋征收拆迁以及特定法定情形下的腾退要求。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分析:
1)基于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的腾退规定
1. 租赁合同到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且租赁物应符合约定或使用后的状态。若承租人逾期未腾退,出租人有权要求其腾退,并可能要求支付逾期占有使用费。
2. 租赁合同解除
▷ 当租赁合同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时,承租人需承担腾退义务。如承租人严重违约(如拖欠租金),出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及时腾退。合同解除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承租人不仅需腾退房屋,若因腾退不及时给出租人造成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2)基于房屋征收拆迁的腾退规定
1. 合法征收拆迁
▷ 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房屋征收拆迁时,需遵循法定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腾退。若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违法拆迁的法律责任
▷ 如征收拆迁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被征收人有权拒绝腾退,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相关责任主体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特定法定情形下的腾退规定
1. 公租房腾退
▷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版)》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承租人若存在转借、转租、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装修、闲置等违规行为,或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
2. 其他法定情形
▷ 除上述情形外,还可能存在其他法定情形要求腾退自有住房,如涉及司法判决、执行裁定等法律文书要求腾退的情况。此时,当事人应按法律文书要求及时腾退,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
在腾退过程中,当事人应保护房屋及设施不受损坏,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房屋顺利交还权利人。如遇问题或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帮助。
舟山拆迁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政府来进行不同的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广东宝汇置业有限公司、陈某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宝汇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场所占用使用费78750元(暂计至2020年12月5日,其余占用费用自2020年12月6日始,按每月2520元且每年递增10%计至被告搬离之日止);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虽然搭建的房屋未取得许可证,但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限被告陈某某启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东宝汇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商铺占有使用费45864元,案件受理费884.3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某某启负担515.06元,原告广东宝汇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69.32元。
✎芮某某、袁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芮某某、袁某某、袁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人民币321428元。
芮某某、袁某某、袁某某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供了下列证据:
残疾人证、(2021)浙09民终310号民事判决书、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岙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实施办法等,拟证明王某某、刘某某自2004年5月16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一直在使用案涉房屋,现案涉房屋被确认为买卖无效,王某某、刘某某应按相关规定支付房屋使用费321428元的事实。
芮某某、袁某某、袁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王某某、刘某某自2004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9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5日止以9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的资金占用费,王某某、刘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芮某某、袁某某、袁某某房屋使用费202000元。
✎王某某、张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张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占用费154840元(依据高某某沿街房同类租金每年每平方70元计算,该房屋共计210平方,占用期限10年零6个月);
2、判令被告将原告房屋装修物拆除恢复原状;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3月1日,原、被告签订《买房合同书》,被告以347000元的价格购买原告位于五莲县高某某镇顺通驾校酒店西邻第一处楼房(两层,上下四间),被告支付20万元购房款后,原告向其交付案涉房屋,被告占有使用至今。
被告林某某赔偿原告王某某、张某某房屋费用损失2933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1698元、评估费7000元,合计8698元,由原告王某某、张某某负担7050元,被告林某某负担164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和本解释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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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舟山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舟山拆迁名单
内容投稿:梁睿振
内容审核:马兆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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