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股权是夫妻一方婚前所得,男女双方又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股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老公出资但股权由他人代持,离婚时能否直接分割股权需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能直接分割股权本身,但可就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进行分割。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股权归属与财产性质
1. 股权代持关系:若股权由他人代持,实际出资人(老公)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代持协议。在离婚时,首先需确认股权的实际归属,即老公是否为隐名股东。
2.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股权是在婚姻期间取得,即使由他人代持,其对应的财产价值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的处理方式
1.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股权的分割方式,如一方取得股权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或双方共同出售股权后分割所得款项。
2.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股权的取得时间、出资来源、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判决股权或其对应的财产价值的归属。
3)特殊情形处理
1. 代持协议效力:若代持协议合法有效,且名义股东无异议,法院可能依据协议内容处理股权分割。但若名义股东对股权归属提出异议,需先通过诉讼确认股权实际归属。
2. 保护第三方权益:在分割股权时,需确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股权转让需其他股东同意,应遵循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在商业活动里,股权代持是比较常见的现象。
有些实际出资人出于各种原因,会让他人代自己持有公司股权。
当需要进行股权代持还原时,财产分割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这不仅关系到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切身利益,还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那么,股权代持还原时财产到底该怎么分割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明确股权代持协议约定
股权代持通常会签订代持协议,协议中一般会对股权代持还原时的财产分割方式作出约定。
比如,协议可能明确规定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分割增值部分,或者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名义股东获得一定比例的报酬。
实际出资人老张和名义股东老李签订了代持协议,协议约定股权代持还原时,增值部分按照老张80%、老李20%的比例分割。
那么在还原时,就应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所以,在进行财产分割前,一定要仔细查看代持协议的具体条款。
✎吕某某1、吕某某2法定继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上诉人吕某某1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吕某某1享有龙口伟恒商贸有限公司75%股权相应的权益,被上诉人吕某某2享有龙口伟恒商贸有限公司25%股权相应的权益。
2、本案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一审法院引用《公司法》相关规定认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出资款转化为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属于股东个人”是在审理继承案件中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和适用。
由上诉人吕某某1分得被继承人段某某在龙口伟恒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的75%,由被上诉人吕某某2分得其余25%,撤销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2021)鲁0681民初7345号民事判决。
✎赵某某1、王某某等与赵某某2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赵某某3持有的鹤壁佳多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确认李某某分得12.5%的股份,王某某分得62.5%的股份,赵某某1分得12.5%的股份;
2、被告赵某某2及第三人佳多科公司配合三原告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3、本案诉讼费由赵某某2承担。
三原告当庭变更第一项诉请为:
判令三原告继承赵某某3持有的佳多科公司股权。
事实和理由:
持有佳多科公司100%股权的股东赵某某3因病去世,赵某某1、王某某、李某某分别系赵某某3儿子、母亲、妻子,赵某某2系赵某某3女儿。
第三人鹤壁佳多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协助原告赵某某1、王某某、李某某,被告赵某某2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原告赵某某1、李某某、王某某,被告赵某某2共同继承赵某某3在第三人鹤壁佳多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分别享有第三人鹤壁佳多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9.9179375%、9.9179375%、49.5896875%、9.9179375%的股权。
✎王某某1与卞某某等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王某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由我按照遗嘱继承谷某某、王某某4享有的四季青镇集体资产量化份额及股金款共计111671.42元及相应利息。
现根据《四季青镇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资产量化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王某某4享有量化劳龄份额3年共计10400.46元,谷某某享有量化劳龄份额28年共计97070.96元及父亲股金款4200元,合计111671.42元。
在王某某4、谷某某名下分别登记的四季青镇集体量化劳龄份额及在王某某4名下登记的股金款共计十一万一千六百七十一元四角二分中,其中十万八千零二十五元四角五分及相应利息归王某某1所有,其中三千六百四十五元九角七分及相应利息归王某某2、王某某3、卞某某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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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股权代持还原怎么分割财产呢,股权代持之前的钱怎么算
内容投稿:孔安
内容审核:马兆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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