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订婚后同居彩礼退还多少分以下几种情况。1、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80%以上的彩礼给予返还
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已同居生活或已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把同居时间的长短以及同居期间是否怀孕作为婚约财产返还的主要参考因素,返还比例可在50%以下
2、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若是因给予彩礼方的过错导致婚姻解除,彩礼返还数额可根据过错的程度、双方经济情况减少10%~50%之间
若双方都存在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分析,彩礼返还比例不低于50%
3、看婚约财产数额的大小,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决定彩礼返还的比例
4、看给付彩礼方的经济状况。若给付彩礼方经济确实困难,可在上述因素确定的比例上提高10%的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司法解释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领完结婚证后,彩礼一般是不可以退还的。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因此,领完结婚证后,彩礼一般归女方所有,不可以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退还彩礼的请求。但请注意,这些情况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总的来说,领完结婚证后彩礼一般不可退还,除非满足特定条件且双方离婚。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1.领结婚证后,通常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但若有以下情形,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 虽办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后两种情形需以离婚为前提。 若领结婚证后双方共同生活过,且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等,一般难以要求退还。 具体情况需依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遇到此类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某某1、高某某2等婚约财产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只收取了被上诉人一方180000元的彩礼,期间上诉人高某某2给高某某1陪嫁了60000元,其中高某某1给被上诉人张某某2已经返还了38753元,剩余21247元也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所以该数额依法应在彩礼数额中予以扣除,同时,被上诉人提交的村委会证明无法证明被上诉人一方已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所以在上诉人高某某1与被上诉人张某某2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之后,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返还彩礼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当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但是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偏听偏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作出的判决结果严重显失公平,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能够认真查清事实,依法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178元,由上诉人高某某1、高某某2负担。
✎黄某某、刘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黄某某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26500元,转账10548元及现金45000元,另借钱1200元,看望被告父亲两次共计2000元,合计84048元;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负责本案诉讼费用。
增加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返还原告工资9744元及银器800元。
然而被告一直拖着不与原告领结婚证,也没退钱,致使原告为其耗费钱财县精疲力尽,依据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司法解释第10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根据上述情况,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既然不成事,被告理应退还原告辛苦的钱,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钱,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不胜感激。
由被告刘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黄某某15000元(已履行的7000元可从中抵减),本案受理费1922元,减半收取961元,由原告承担672元,由被告刘某某承担289元。
✎冯某某与刘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要求被告返还彩礼40万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原系夫妻,于2015年7月27日登记离婚,原告于2016年2月25日获得拆迁款,被告得知后,找到原告沟通,想要复婚,但是需要原告给予100万元的彩礼,因原告对被告还有感情,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请求并于2016年2月26日通过银行转账100万元,被告用此款项购买了一辆车,后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复婚,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原告遂要求被告出卖车辆,将卖车款给原告,被告承诺若不能复婚,会将卖车款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原告冯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驳回原告冯某某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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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领了证彩礼可以退吗现在,领证后彩礼还能要回吗
内容投稿:唐灵
内容审核:余嘉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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